坚持宏观调控,打造立法队伍建设的制度基础

二、坚持宏观调控,打造立法队伍建设的制度基础

对打造新时期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对法治人才建设作了顶层设计,从宏观层面对法制队伍建设进行把控。明确分开各个部门的不同职责以及工作任务量多少,做好任务分配与调度,简化部门流程的同时也要做到照章办事,不能越级行动。这就需要法治队伍建设时,各级都具有专业性、权威性。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把握:第一个方面是要强调引领作用。法制人才是社会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顶层对法制人才建设进行规划,将立法人才纳入总体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总体规划需要人才来实现,在筹谋地区下一个人才发展五年计划时,要将立法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重要一环。第二个方面是权利要有所侧重。要求有立法经验的常委会人数不要低于15%。从高校院所或者是司法部门寻求年轻、有业务能力的人成为常委会专职委员。言传不如身教,通过专业化的专职委员,做好人才引领工作。通过自身的行为规范、专业化素质来带动法学人才勤奋向上,学习法律知识,为法学人才树立未来的榜样。第三个方面是积极设置激励措施。好的学习环境,需要强有力的激励措施,要有奖有罚,不能一概而论。要做好引导工作和奖惩措施,有效监督,合理处罚。培养法律人员的犯错意识,明晰哪些行为该做,哪些行为不该做,哪些话可以说,哪些话不可以说。人所处的环境是动态的,在社会大环境下,自身的行为要想不断地保持向上,需要外界强有力的监督环境,在外界的监督下,各行为主体更能约束自己,在做好分内工作的同时,杜绝贪污腐败。因此,对于表现优异的人要实施奖励,犯法律错误的人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