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法学专业教育与司法人员专业化需求

一、对接 法学专业 教育与司法人员专业化需求

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很重要的司法保障就是要有专业的法律专业素质,要以法学专业教育为背景,培养法学理论专业素质以及基本的法学思维素养。然而现阶段教育与司法专职人员工作要求不相匹配,极大地影响了中国建设新时期专业化的司法团队。要想推进司法队伍专业化,就要努力提升各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素养。中国法学教育占用了大量的资源,但是对于法学教育与实践的结合却收效甚微。

从司法体制里走出来的法学学生虽然也能在司法体制内做一些简单的工作,但是并不能胜任律师等专业的司法工作。在学校时,学生接受的司法教育过于书本气息,与现实生活中的司法实践脱节,因此需要加强法学教育改革,让司法实践走到校园当中去,让学生们既有专业的法学教育知识,又有法学实践思维的锻炼,这样才能在毕业走向司法机关后也不会难以融合。司法体制改革是一个大工程,要从根部的司法教育出发,提升司法团队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想对司法教育体系进行改革,就要从司法基本教学、法律教学教师团队、法学专业学科设置等多个角度出发,对司法体系进行深层次的变革,从学生进入法学院的那一刻开始革新,培养法学思维,锻造法律专业化高素质人才,为社会司法人才需要打好坚实的基础。这也就对司法体制建设下的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法学院学生基本的学科任务外,法学学生还应该参与法学专业培训,在课业之余,补充该掌握的法学专业知识,以及司法岗位上应当要具备的法学实践知识。但是在工作之后,业余时间较少,想要进行司法专业知识培训需要大量的时间进行学习。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校期间的时候就应该就司法相关要求进行培训,学习专业司法知识,打造专业司法人才。

要按照法学学生的实习制度要求,加强法学学生的司法实践,可以将法学生司法实践放到毕业要求当中,在从事司法工作时,要着重强调是否具有司法实践工作,在学生进入工作岗位前,就要想办法把法学理论知识与法学实践相结合。学校也应该予以配合,合理地设置学业任务,留给学生多余的时间让学生自由支配,也可以与个别司法机关统一协调好具体的教学实践工作,让校内法学学生去到各级司法机关进行司法实践,加强学生的司法实践意识和司法实践能力。司法机关应该主动承担起学生司法实践的任务,使法学院学生在进入司法机关之前就已掌握该拥有的司法基础专业知识和司法实践知识。同时,打铁还需自身硬,学生也应该积极抓住每一次司法实习的机会,加强司法实践经验,学好法学课业知识,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就要对自己有一个明显的预判,掌握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才能在司法机关工作时更快地上手,为司法体系服务。

对于法学院教师师资队伍的建设,也要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方面,要增强教师的专业化素质水平。学生的专业化水平很大一部分依赖于教师的法学专业水平,一个专业化强的法学教师,给学生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另一方面,要增强教师的实践水平。“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只有教师的司法实践能力到位,传授给学生的专业知识才能是有实践意义的,因此要加强教师师资队伍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交流合作,加强教师的司法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