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ET操作流程

三、CPET操作流程

1.申请试验

首先要排除测试禁忌证。提供受试者的一般信息,并重点说明初步诊断、测试原因、申请试验种类和特殊需要等。

2.医师评估

详细了解受试者的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等。重点关注受试者目前用药情况、吸烟、日常活动水平,有无不稳定性心绞痛、未控制的高血压、严重心律失常或其他运动诱发的症状,以及肺、外周动脉、肌肉骨骼系统等有无可能限制运动的疾病史。

3.履行告知义务

试验前必须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告知患者CPET试验的目的、实施过程、注意事项、提醒与运动有关的潜在不适和风险,并鼓励受试者试验前提出相关问题。

4.静态肺功能测定

要求获得用力肺活量(forced vital capacity,FVC)、最大自主通气量(maximal voluntary ventilation,MVV)和第1s用力呼气的容积(forced expiratory volume in one second,FEV1)等呼吸参数以及最大流速-容量环。

5.运动方案实施

(1)测功计:根据试验室具备的条件、受试者的具体情况及医生的个人习惯选择平板或踏车作为测功计。一般认为,平板试验测得的peakVO2比踏车试验高出约11%。但对于老年受试者及有关节损伤的受试者踏车更为安全。无论选择何种测功计,均应小心防护,避免受伤。

(2)运动方案:平板运动试验一般选用Bruce或Bruce改良方案;踏车运动试验一般选用Ramp方案,目前临床最常使用的方案是用踏车进行症状限制性递增运动试验,本共识将详细介绍踏车运动试验。通常情况下,踏车运动试验时Ramp方案的功率递增幅度按照如下公式计算:预计无负荷VO2(mL/min)=150+[6×体重(kg)];预计peakVO2(mL/min)=[身高(cm)-年龄(岁)]×20(男性)或×14(女性)。一般建议在6~10 min内完成递增运动试验,如按10min完成,则每分钟递增功率(W)=[peakVO2(mL/min)-无负荷VO2(mL/min)]/100。功率递增幅度的选择应在综合考虑受试者的病史、日常活动能力、心肺功能等状况后决定。对于年老、日常活动量较低、存在严重心血管或呼吸系统疾病的患者,应酌情减少功率递增幅度;对于运动员或有长期运动习惯者,则可适当提高功率递增幅度。

(3)运动实施过程:静息期(3min):获得静息心率、血压、心电图、静态气体代谢等指标。无负荷热身运动期(3min):踏车速度保持在55~65r/min,接近结束时记录心率、血压、心电图、血氧饱和度等指标。功率负荷期(6~10min):踏车速度保持在55~65r/min,测试者密切观察受试者症状、心率、血压、气体代谢指标、血氧饱和度及心电图改变。注意试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如心绞痛、呼吸困难、头晕、面色苍白、出冷汗等症状,以及显著的快速或缓慢性心律失常、心电图缺血性改变、血压下降、休克等。运动中如果出现上述症状或指征,需立即终止试验并给予相应的观察和处理。恢复期(6~8min):保持无负荷缓慢踏车2~3min,踏车速度可维持在30~40r/min,观察受试者的心率、血压、心电图,以及症状。停止无负荷踏车,继续观察受试者心率、血压等生命指征是否恢复至测试前水平。如终止运动后症状和/或异常迹象持续超过15min,建议进一步观察或治疗。

6.运动后提问和再评估

运动后,通常需对受试者进行与诊断有关的非诱导式提问,如什么症状迫使其终止运动,自我感觉劳累程度如何,以进一步分析受试者运动受限的原因。

7.CPET终止指标

多数情况下临床进行的是症状限制性的CPET,其终止指标如下:

(1)出现中度至重度心绞痛。

(2)出现眩晕、共济失调、发绀或面色苍白、严重疲乏、呼吸困难等。

(3)心电图示相邻导联ST段水平型或下斜型压低≥0.2mV,持续2min及以上;ST段弓背向上型抬高≥0.1mV。

(4)出现严重心律失常,如二至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室性心动过速、频发室性早搏、新发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等。

(5)随着功率递增,收缩压下降≥10mmHg(1mmHg≈0.133kPa)或持续低于基线血压;或收缩压≥22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

(6)因下肢无力或肌肉疼痛、痉挛,导致踏车转速明显下降。

(7)受试者要求终止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