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无菌技术原则
2025年08月10日
二、无菌技术原则
1.环境清洁 操作前半小时停止清扫、铺床等,避免不必要的人群流动。
2.操作者整洁 无菌操作前应着装整洁、修剪指甲、洗手、戴帽子和口罩,必要时穿无菌衣、戴无菌手套。
3.无菌物品保存
(1)物品放置:无菌物品和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外需标明物品名称、灭菌日期。无菌物品存放在室内温度低于24℃、湿度≤70%的房间。无菌物品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并置于高出地面20cm、距离天花板超过50cm、离墙5cm处的物品存放柜或架上。
(2)摆放妥当:按失效期先后顺序摆放及取用无菌物品。无菌包有效期一般为7天,如使用纺织品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14天;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为1个月;一次性医用皱纹纸、一次性纸塑袋、医用无纺布无菌物品,有效期为6个月。无菌物品一旦过期或潮湿,应重新进行灭菌处理。
(3)及时更换:无菌物品疑有污染或已被污染就不可使用,应及时更换,且一套无菌物品只可供一位病人使用。
4.取用无菌物品要求
(1)操作者的手臂应保持在腰部或治疗台面以上,手不可接触无菌物品。
(2)取、放无菌物品时身体应保持距无菌区20cm。
(3)取无菌物品时须用无菌持物钳(镊),物品取出后,不可暴露过久,即使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包或无菌容器内。
(4)非无菌物品不可触及无菌物品或跨越无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