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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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网络视频节目的规制在不断地细化,在这一过程中,政府相关机构尤其是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力度较大,但笔者认为,还需要行业协会、平台方和用户方也加入进来,在加强内容监管的同时,也要制定相关政策促进该行业的规范、良性发展。

【注释】

[1]申玲玲: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网络与新媒体系主任,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为新媒体。

[2]李良荣.网络与新媒体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228.

[3]尹鸿.意义、生产与消费——当代中国电视剧的政治经济学分析[J].现代传播,2011(2).

[4]田维钢,张如东.互联网视听节目内容监管分析——以媒介规范理论为视角[J].青年记者,2017(22).

[5]刘金星.论网络直播监管痛点与善治之道[J].新闻前哨,2017(7).(https://www.daowen.com)

[6]邓年生,陈宇晴.我国新媒体视频监管现状与特点[J].中国出版,2016(16).

[7]张波.我国网络视听节目监管现状及优化策略探析[J].编辑之友,2017(7).

[8]刘琼.网络大众的影像书写:中国网络微视频生产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133.

[9]方兴东.中国互联网治理模式的演进与创新——兼论“九龙治水”模式作为互联网治理制度的重要意义[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6(6).

[10]张波.我国网络视听节目监管现状及优化策略探析[J].编辑之友,2017(7).

[11]刘琼.网络大众的影像书写:中国网络微视频生产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134.

[12]葛玲,曹丽萍等.探究视频网站纠纷 推动网络文化发展——北京海淀法院、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司法案件研究中心的调研[N].人民法院报,2012-04-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