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回顾

一、事件回顾

2018 年1 月30 日,澎湃新闻在微博上发表了一则《寻找汤兰兰:少女称遭亲友性侵,11人入狱多年其人“失联”》的报道,引出了一桩陈年旧案,之后新京报也发表快评《被全家“性侵”的女孩,不能就这么“失联”着》。这两篇由权威媒体发表的文章不仅将这桩陈年旧案翻了出来,更是对当年的审判提出了质疑。“汤兰兰案”发生在10年前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14岁的女孩汤兰兰(化名)举报称,自己在6岁之后的七八年时间里,遭到了自己的父亲、叔叔等其他亲戚、老师和邻居的性侵,最后法院判决11人确有侵害行为,将他们中有的人关押入狱,有的人关押后转为监视居住。如今其中5人出狱,他们多次申诉,认为自己有冤、判决有误。澎湃新闻和新京报详细报道了当事人汤兰兰在当年审判之后“莫名消失”,并曝光了她的部分户籍信息照片,想通过寻找她来将申诉人提出的质疑进行解答。(https://www.daowen.com)

但是网友的关注点从一开始对当年的案件事实,逐渐转移到了对媒体在这次报道中的立场和专业性是否存在问题。这两篇报道目的就是“逼迫”有关部门赶快将隐匿的当事人推到大众眼前,甚至有暗示网友人肉搜索汤兰兰之嫌。媒体究竟是为了帮助认为自己有冤屈的人找到当年让他们置身牢狱的汤兰兰,还是为了用这样一件涉及“找人”“性侵”这些较为明显字眼的案件来提高自身浏览量?媒体对待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案件到底更应该像公安机关做出保护措施,还是可以仅仅根据当年的被告人一面之词就将当事人的隐私重新放在大众面前?澎湃新闻和新京报的这几篇报道中,笔者认为在新闻专业性方面存在一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