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反应与舆情分析
(一)舆情反应
1.信息传播迅速
从8月27日事发、次日当地昆山市警方发布警情通报该起案件,各种版本的案件信息爆炸式四散于各种门户网站及社交媒体,网上出现了以“白衣哥”“龙哥”“宝马男”“砍人”“天安社”为关键词的各种帖子,微信朋友圈更是迅速发酵。几乎一夜之间,对此事件的关注即席卷全国,大量媒体对昆山事件进行转载,超大范围的民众高度关注案情及其走向,全国性舆情迅速形成。
至9月1日昆山市警方宣布事件处理结果,仅不足五天的时间里,媒体转载迅速扩散了于海明被判正当防卫的消息,形成全网热议,将舆情量推到峰点。
新浪舆情通的统计数据显示,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成为“昆山砍人反被砍杀案”事件主要的传播信息平台。以自媒体及公共社交媒体为主的网络媒体在舆情形成与走势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大量的信息转发依赖庞大的自媒体系统。8月28日,事发次日,网上流传出昆山事件的监控视频,引发众多网友热议,在8月29日达到第一个舆情小高峰。随着主流媒体的关注和转发,在8月30日8时达到监测时段的舆情最高峰。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新媒体时代“去中心化”的传播模式削弱了职业媒体的部分职能,但毋庸置疑,职业媒体尤其是有公信力的媒体,在移动互联网的海量信息的传播中仍然是吸引众多网民目光的重量级媒体。
2.舆情涉及范围广泛
昆山砍人事件在全国范围内的转发情况,以国内较大、拥有数十亿计网民经常浏览的门户网站的新浪网为例,其统计信息显示,昆山砍人事件的转发范围涉及长江中下游、东南沿海、华北、西北、西南、香港和澳门特区,涉及全国众多区域[2]。其中,转发数量最多的地区为事发地所在的江苏省,其次是浙江省与河北省。
(二)舆情分析
1.初期,信息传播期。舆情关键词:“昆山砍人”“目击”“死者”
“据新浪舆情通数据显示,在2018年8月27日00时至31日16时期间,全网关于昆山砍人反被砍杀案的舆情信息量为29万,微博占比92.53%,成为其最主要的信息传播平台。在全部信息中,敏感占比为73.57%。‘砍人’‘目击’‘砍人事件’‘死者’等词汇成为该话题的敏感高频词。”[3](https://www.daowen.com)
从此阶段舆情高频词汇可以看出,事发之后民众对事件的关注主要体现为信息转发,词汇表现出相对的客观性,表现出舆情处于爆发之前的信息播报期。最开始受到关注是由于相关视频流传网络,持刀人刘某某被“反杀”的情节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进而进行案件信息与各种评论的转发。随着舆情不断发酵,就当事人刘某某疑似涉黑、刘某某曾获“见义勇为证书”、刘某某真实身份、于某某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等话题,在多种社交媒体可见相关讨论与报道,其后舆情不断升温。对此,一些媒体也在微博平台发起有关“于某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的投票。
2.中期,舆情爆发期。关键词:“解气”“活该”“死有余辜”
(1)随着当事人双方的个人信息的迅速披露,舆论呈现出对于海明“一边倒”的同情态势,对刘海龙的负面评价更加突出,这其中,在各路媒体民众对事件的评价中,“解气”“活该”“死有余辜”的感性言论一时间占据上风。
(2)舆情热度持续升温,舆情出现质疑。当事人刘海龙是否涉黑以及背后是否有“保护伞”,舆情关键词体现为“恶势力”“涉黑”“天安社”等。网络上这类信息频繁出现。如《昆山砍人事件全过程梳理!被杀害纹身男过往经历遭扒:曾多次入狱 追赶电动车主反遭杀该如何判决?》[4]《昆山砍人事件新监控曝光,死者开典当行》[5]《昆山反杀案引出天安社:曾直播桃园结义和聚会》[6]《昆山龙哥所在的天安社,到底是个什么组织?》[7]。
(3)舆情呈现新的高潮,集中体现在:于海明的行为是否防卫过当。
此阶段舆论主要集中表现为对于涉案双方行为性质的讨论与质疑。防卫过当与否成为舆论关注的重点所在。如《昆山砍人事件,别让正义没有了方向》[8]《刑法专家谈昆山砍人事件:砍人者担心反扑 反击合理》。[9]
此阶段的舆情关键词主要为:“正义”“防卫”“正当”“过当”。
3.末期,舆情高涨期。关键词:“民意”“公平”“众望所归”“法治胜利”
9月1日下午,昆山警方宣布: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官方这一处置结果赢得各界民众普遍好评,警方处理结果被称颂为“民之所盼,法之所向”。昆山警方的这一宣布,使万众瞩目的案件画上了一个句号。但是,围绕此案件的讨论却没有结束,民众的关注度居高不下,围绕此案中的正当防卫问题的讨论成为舆情的热点所在。
2018年9月1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播出《江苏昆山“昆山砍人案”追踪 “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如何区别?关于昆山砍人事件的思考与讨论》,随后各主流媒体围绕事件相继报道做出各种深度报道。央视《24小时》新闻追踪:《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东方时空》的报道《“昆山砍人案”·于海明系正当防卫不负刑责 “昆山砍人案”定性正当防卫背后》;《朝闻天下》的报道《“昆山砍人案”追踪 什么是正当防卫?》;《新闻眼》的报道《江苏昆山 警方首次公布“昆山砍人案”执法现场》;《法治在线》的报道《“详解昆山砍人案”为何属正当防卫》;《看东方》的报道《信息时报:昆山砍人案——法治的胜利》;《今日说法》的报道《昆山砍人事件始末》;《新闻周刊》的报道《本周视点:“防卫”的权利》;《超级新闻场》的报道《天天故事会 昆山砍人事件始末》,等等,地方性传统媒体、各种网络媒体、社交媒体、自媒体的各种信息各种讨论也层出不穷。此阶段虽然警方已通报事件定性,宣布案件撤销,但大众对此事件的深入分析与讨论才刚刚拉开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