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概念界定
(一)电视综艺
当前关于电视综艺节目内涵的界定主要有“文艺节目说”“娱乐节目说”“综艺节目说”三种较具代表性的说法。“文艺节目说”认为综艺节目是由文学、戏曲、曲艺、音乐等多门类艺术与电视艺术相结合而成的重要节目类型。“集思想性、时效性、艺术性、娱乐性、参与性于一炉,具有生动形象、寓教于乐、愉悦心性、陶冶情操的教育功能、认识功能、审美功能和娱乐功能,受到观众的欢迎和喜爱。”[4]而“娱乐节目说”则认为凡是包含有娱乐功能的艺术类节目都应该属于综艺节目的范畴,综艺节目的价值在于“以变化多端的内容、新颖有趣的表达方式,缔造完善相融的境界,娱乐人生、启示人生”[5]。“综艺节目说”又称“综合艺术说”,它把综艺节目看作兼具声音和图像,依靠高科技将时间和空间结合在一起的一门综合性艺术。“既可以集音乐、舞蹈、戏剧、猜谜、问答、笑话、故事、杂技、魔术、游戏于一身;又可以选择其中数项,根据内容需要,加以自由灵活的编排、组合。”[6]
笔者认为,“文艺说”关注节目内容,“娱乐说”强调社会功能,“综合艺术说”除了具有两者特点外,还符合当前综艺节目的内容轻松、形式多变的风格,因此笔者比较赞同“综艺说”的观点。
(二)跨屏(https://www.daowen.com)
刘斌认为跨屏传播是指电视媒体开办的网站、手机媒体、App客户端等,是电视媒体内容传播的延伸;跨屏互动是指通过新一代移动互联网络技术实现电视与观众的互动,观众通过“扫一扫”“摇一摇”“搜一搜”等应用软件直接参与电视节目。
刘燕南认为跨屏在国内外的表达方式不一样,国外多使用“跨平台”(Cross Platform)、“多屏”(Multiscreen)或 “第二屏”(Second Screen)的表达;国内则更多使用“多屏”或“跨屏”两个概念。[7]在另一篇文章中,刘燕南认为跨屏使用指的是内容或受众在多个终端间的游走和切换状态,表征的是各终端之间因内容或受众流动而产生的关联性和交叉性。[8]
赵树清认为跨屏互动是指通过新一代移动互联网络技术建立起来的屏与屏之间的链接与交互。[9]
笔者比较赞同刘斌的看法,跨屏传播更侧重于终端的变化、内容的延伸,跨屏互动更侧重于与受众的互动,跨屏互动弥补了电视单向传播的短板,使得电视具有可交互的双向传播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