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自从“昆山反杀案”发生以来,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形成合力,共同跟进报道,使得整个事件完整清晰地展现在大众面前。新媒体凭借其便捷性、信息海量、高反馈性等优势,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网络舆论的作用日益明显。
分析网络舆论在本次事件的表现,不难看出,近年来网络舆论呈现的几大特征。近几年来网络舆论的深度化、专业化趋势在逐步加强。新媒体越来越注重对社会事实的跟进报道。网络舆论所关注的问题方面不仅仅滞留于事件本身,而是向更为专业化的方向迈进,在内容的深度化与专业化方面做文章。越来越多的网络新媒体平台注重内容的真实性。依托最新的网络技术,其内容的推送形式也日渐创新。各个网络自媒体还根据各自的专长,在报道事件时尽量为读者进行扩充阅读,大大提升了网络舆论的专业化、深度化水平。
“两微一端”凭借其庞大的用户群体,在网络舆论中占据天然优势。平台内部逐渐形成各自分工。以“平安江苏”“昆山发布”为代表的国家政府机构官方政务微博微信,权威发布政府相关部门各种重要通知与通告。在受众中占据了重要作用,且发布的内容相对精炼、具有权威性。而以“人民日报公众号”“环球时报公众号”等党报党刊在内的网络新媒体,发布的内容大多为对相关政策与通知的解读,相对政府机构的政务新媒体平台而言,内容更加充实。也会对事件做出相对公正的解读。其他自媒体平台因为内容的发布者身份各异,发布的内容自然也良莠不齐。但其中不乏报道角度新颖者,经常会对事件有其独特的解读。
从本次事件的网络舆论来看,多数新媒体的观点和态度基本保持着理性思维与公正。大多数网络媒体做到了客观发表观点,抓住实据,正确引导民意。在网络不实传言和谣言扩散时,对错误的言论进行了及时、正确的引导。在法律允许的界限内实行舆论监督,不将主观意识强加于报道当中,坚持司法的独立性,为社会与司法部门搭建沟通的桥梁,承担起了媒体的社会责任。
但是仍要注意的是,虽然网络舆论在本次突发事件中起到了一定的引导大众走向理性化的作用,但我们还应当看到其中存在的不足,对其进行改正。首先,应该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真正使新媒体的新闻报道有法可依。当前我国新闻法的缺失导致新媒体缺乏合理规制,直接导致对媒介审判等现象缺乏规制。尽管我国有一系列约束网络行为的法律规定,但其效力等级低、执法力度有限,导致媒介审判愈演愈烈。[10]其次,应该加强我国公民的用网素质。近些年来网络新媒体的不断发展,使传统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被削弱。而目前我国公民的媒介素养低,出现了众多“网络键盘侠”,此类网民利用互联网的隐匿性肆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语,给司法系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加强素质建设刻不容缓。最后,应该加大对于网络舆论的监管。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新闻媒体行业的竞争愈发激烈,部分媒体人为了商业利益,违背新闻道德,报道与新闻的真实性和客观性相背离。在新媒体发展越来越快的今天,如何最大程度发挥新媒体的优势,迎接挑战,需要每个新闻人为之努力。
【注释】
[1]杨仑: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传媒法研究、纪录片研究。
[2]杨伟强:西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16级新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新闻学。(https://www.daowen.com)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EB/OL].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07-08-30.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7-08/30/content_732593.htm.
[4]彭兰.未来传媒生态:消失的边界与重构的版图[J].现代传播,2017(1):8-14,29.
[5]政务新媒体获空前发展 “两微一端”成为新模式[EB/OL].人民网.2017-02-07.
[6]微信公众号昆山公安.警情通报. 2018-08-28.https://weibo.com/ksga?refer_flag.
[7]新浪微博昆山公安.警情通报[EB/OL].2018-08-28.https://weibo.com/ksga?refer_flag.
[8]微信公众号清博指数.全国政务类周榜|为什么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江苏检察机关作出详解,2018-09-03.
[9]昆山反杀案的有益启示[EB/OL].中新网. 2018-09-03.http://www.chinanews.com/.
[10]郭凯冬.浅析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介审判现象[J].新闻研究导刊,20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