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节目音乐翻唱侵权问题的解决措施

四、综艺节目音乐翻唱侵权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国家立法机构应完善版权保护机制,加大侵权处罚力度

音乐制作人高晓松曾说过,国外对版权的保护十分严格,只要歌曲作品在影视剧中出现,制作方都必须获得对方版权,在美国只有天气预报和新闻是没有版权的。在版权保护方面,美国在1790年正式通过了第一个联邦版权法案《版权法》,是世界上较早颁布版权法的国家之一,也是目前世界上版权产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版权法所保护的传媒作品类别十分广泛。[9]但在我国,直到1990年才出台了第一部《著作权法》,并且在版权注册登记制度与版权维权诉讼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所幸,在2015年7月,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被称为国内音乐史上“最严版权令”,220万首在线音乐作品被下线。2018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会上发布的《2017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发生的网络内容产业案件,音乐作品案件占9%,占比最低,然而音乐作品侵权案件平均赔偿额却最高。[10]可以看出,随着网络内容形式的快速更新和侵权手段的变化,以国家版权局为主导的各相关方采取技术和制度手段应对新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处理,并要求主要网络音乐服务商对音乐作品全面授权。

同时,为保护原创性音乐,必须加大对音乐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在我国,社会各界对于版权侵权行为较为宽容,节目制作方通过道歉、赔偿损失后往往就会取得音乐作品原作者的谅解,节目的收视率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而在欧美等一些国家,如果歌手想要在演出中翻唱他人的作品,除了要获得作者和版权所有公司的授权外,还需要缴纳一笔高额的版权使用费,因此很少有歌手在演出中翻唱他人作品。最为经典的案例就是华纳/夏培尔音乐公司购买的经典歌曲《祝你生日快乐》的版权,从此,在影视作品、广播电台以及各种公开场合中使用这首歌曲都要付费。为此我国在完善版权付费和保护制度的同时,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诚信记录制度。综艺节目制作方一旦侵权,诚信记录立即就会受到影响,严重者将被列入诚信记录的黑名单中。只有采取此类严厉的惩罚措施,才能够最大程度地遏制侵权行为。

(二)节目制作方应当增强版权意识,设立专门的版权部门

在各大卫视在不断被告侵权后,一部分节目制作方已经注意到音乐版权的重要性。当《明日之子》频频被曝音乐侵权的同时,同样是腾讯视频出品的《创造101》因其前期创始人胡彦斌的介入,高度重视版权意识,很早就完成所有歌曲的授权洽谈,使节目在整个播出期间都不曾有版权纠纷等任何问题。同样在2018年初,美剧《致命武器》中使用歌手李宇春的新歌《流行》作为BGM,经网友和媒体反映,李宇春工作室回应表示美国剧方非常欣赏李宇春的这首歌曲,并给了其很大的尊重,前后三次与其工作人员沟通版权使用事宜,最终买下了歌曲的播放版权。

制作公司和网络平台对版权的重视既展示了对于原创作者的尊重和避免侵权行为发生的严谨态度,也能为该节目吸引大量粉丝提高节目收视率。未来音乐类节目制作过程中,版权问题将会受到人们更多的重视,节目制作方应当增强版权意识,设立专门的版权部门或者培养专业的法律人员,专门负责版权的甄别和获权。对于节目中需要用到的版权作品,应当尽可能地通过各种渠道与著作权人取得联系,取得权利人的同意和许可之后再使用。(https://www.daowen.com)

(三)歌曲翻唱者应重视原创作品,重视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在这个“粉丝经济”成为社会现象的时代,歌手及艺人的一言一行都对粉丝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如果能在有关版权侵权事情发生时,身体力行呼吁版权意识,更能收获粉丝的喜爱和良好的社会效果。就如罗志祥生日时,张艺兴在祝福中引用了一张最近很火的《小猪佩奇》的图,但是因为自己是创作人,所以张艺兴在借用这张图的时候也是注明了这张图的原作者以及网络来源,这一行为看似很小,实则体现了一个职业的创作人的职业素养,获得了网友们的肯定。同时,李健也是一个版权意识很高的歌手,在参加《我是歌手》的录制时,就曾表示自己翻唱的每首歌都会联系原唱并征求同意,其中在《我是歌手》第五季第八期改编歌手许飞的歌曲《父亲的散文诗》时,主动联系许飞付版权费,许飞推辞不受,李健坚持要给,表示创作者应该受到尊重,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来源。可以看出,艺人、歌手对版权的重视不仅能够规避版权风险,更能向大众展示自己对于原创作品的尊重,获得大众的认可。

(四)著作权人应重视版权保护,积极维权以遏制侵权频发

根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年报统计,2006年至2016年,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版权的案件增长近六倍。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2018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提道:“随着版权保护环境的不断好转,著作权登记数量也快速增长。2017年全国作品登记数量突破200万件,同比增长25%;软件登记数量突破70万件,同比增长83%,均创历史新高。”[11]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著作权人开始注重对自身原创作品的版权保护意识,也开始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去解决版权侵权问题。以独立音乐人李志为代表,在过去的8年中,李志经历过与酷我音乐、虾米音乐、农夫山泉公司、《吐槽大会》、《跨界歌王》等多场侵权与维权斗争,他的维权之路,涉及了大半个音乐圈。李志在微博中指出,经过多年探索,他的团队摸索出了应对侵权现象的处理方法,即先告知对方应停止侵权行为,如果对方不予理会再提起诉讼,这种处理方法收到良好的成效,绝大多数侵权方与他们达成了和解。李志的维权之路让整个音乐行业开始重视版权意识,戴荃、赵雷也都纷纷站起身来维护自己的版权。与此同时,在舆论场的烘托下,他们的维权之路得到了多数网友们的理解和支持。因此,面对侵权现象,著作权人不能保持沉默,应积极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五)建立完善版权数据库,培养受众版权意识与为音乐作品付费的习惯

在国外的音乐版权管理体系中,音乐内部分类细致,摇滚、电音等每一种音乐类型都有各自的行业协会或联盟管理版权,每一首歌、每一条词曲的版权归属都有数据可查。此外,国外也有专门的版权公司计算收益,管理体系健全。面对我国目前的音乐版权侵权问题,有必要借鉴一些国外管理经验,建立完整的音乐版权数据库,细化音乐版权分类,优化数据信息。与此同时,各音乐平台的在线音乐应该获得更多的版权音乐,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副总裁吴伟林表示,腾讯音乐版权数量已超过1500万首,拥有国际三大唱片公司索尼、华纳、环球的音乐版权,其中索尼与华纳是独家授权,目前在国内在线音乐平台中,腾讯的音乐版权数量是第一位的。[12]同时,吴伟林还表示,QQ音乐已经实现盈利,并且付费用户于2016年突破1000万。虽然大多数音乐平台持续亏损,但因付费用户的发展,其前景仍被看好,因此,各音乐播放平台应该开始积累正版曲库,在不打破听众免费听歌习惯的前提下,让听众为音乐的附加产品付费,同时提高传唱度,提升音乐人的创作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