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回顾
2026年02月27日
一、事件回顾
2018年8月27日,有人在网上发帖称江苏昆山市发生一起砍人事件。很多人通过各种社交媒体了解到:昆山一宝马车主刘海龙与电动车主于海明在行车途中发生争执,事态迅速升级为肢体冲突,刘海龙在持刀砍人过程中不慎刀落,被于海明夺刀后反杀致死。
8月28日,昆山市公安局官微“@昆山公安”发布警情通报证实此事。通报称:2018年8月27日21时许,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并会同120急救人员将两名伤者送医救治。经初步调查,两名伤者分别是刘某某(男,36岁)和于某某(男,41岁)。当晚,双方在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冲突中双方受伤,刘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于某某没有生命危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网民不要发布和轻信未经警方证实的信息,也不要传播涉及相关当事人的照片和视频。(https://www.daowen.com)
9月1日下午,昆山警方再次发布警情通报称: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之规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