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治疗措施

五、治疗措施

狂犬病发作后在临床上并无有效的治疗方法。此部分内容主要介绍狂犬病暴露后的预防措施。狂犬病暴露后重在及时进行伤口处置、疫苗接种等暴露后处置。对于Ⅲ级暴露,正确而及时地注射被动免疫制剂(包括抗狂犬病血清、狂犬病人用免疫球蛋白等)也非常重要。此外,对于深部创口,应同时预防破伤风感染。

(一)暴露后急性期伤口处理

被动物致伤之后的伤口处理十分重要,通过伤口处理降低伤口内的狂犬病病毒及其他微生物数量,从而降低狂犬病及其感染的风险,促进伤口愈合并及早恢复功能。伤口处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伤口冲洗

使用肥皂水(或弱碱性清洁剂)及流动清水对伤口进行彻底有效的冲洗。

2.伤口清创

专业医务工作者遵循清创原则进行伤口清理,通过外科技术降低伤口感染率,促进愈合。

3.伤口消毒

使用碘制品或专用冲洗液、消毒剂对伤口进行消毒。

(二)暴露后狂犬疫苗接种

狂犬病为致死性疾病,人体在高风险暴露后均应按程序接种狂犬病疫苗,无任何禁忌,但医务人员在接种前应充分询问受种者个体基本情况(如有无严重过敏史、其他严重疾病等)。即使受种者存在不合适接种疫苗的情况,也应在严密监护下接种疫苗。

目前,我国批准上市的狂犬病疫苗的暴露后免疫程序包括“5针法”和“2-1-1”程序两种。

1.5针法

5针法为在暴露后第0、3、7、14天和28天各接种一剂,共接种5剂。

2.2-1-1程序

2-1-1程序只使用于我国已批准可以使用该程序的狂犬病疫苗产品。(https://www.daowen.com)

(三)暴露后被动免疫制剂应用

WHO狂犬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议[6],发生以下情况者,应在接种疫苗的同时对伤口进行彻底清洗并在周围浸润注射被动免疫制剂,即人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或马源抗狂犬病血清,以阻止病毒进入神经组织,从而获得快速保护作用。

① 首次暴露的Ⅲ级暴露者,即发生穿透性的皮肤咬伤或抓伤,临床表现为明显出血或尚未闭合的伤口、黏膜接触动物及其分泌物或排泄物,以及暴露于蝙蝠;

② 患有严重免疫缺陷及长期大量使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

③ 首次暴露未使用被动免疫制剂,7天内发生再次暴露的Ⅲ级暴露者;

④ 干细胞移植后的患者及Ⅲ级暴露者。

应用被动免疫制剂的最大剂量按受种者体重计算,人源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按照20 IU/kg体重计算,马源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按照40 IU/kg体重计算。

(四)一般治疗

1.单室严格隔离,专人护理

患者安静卧床休息,防止一切音、光、风等刺激;对患者大静脉插管行高营养疗法,医护人员须戴口罩及手套、穿隔离衣;对患者的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均须严格消毒。

2.积极做好对症处理,防治各种并发症[8-10]

(1)神经系统 有恐水现象者应禁食禁饮,尽量减少各种刺激。对痉挛发作者可予苯妥英钠、地西泮等,对脑水肿者可予甘露醇及呋塞米等脱水剂,无效时可予侧脑室引流。

(2)垂体功能障碍 抗利尿激素过多者应限制水分摄入,对尿崩症者予静脉补液,用垂体后叶升压素。

(3)呼吸系统 对吸气困难者予气管切开,对发绀、缺氧、肺萎陷不张者给氧、人工呼吸,对并发肺炎者予物理疗法及抗菌药物,对气胸者施行肺复张术。注意防止发生误吸性肺炎。

(4)心血管系统 心律失常多数为室上性,对心律失常与低氧血症有关者应给氧。对低血压者予血管收缩剂及扩容补液。对心力衰竭者限制水分摄入,应用地高辛等强心剂。对动脉或静脉血栓形成者,可换静脉插管;如有上腔静脉阻塞现象,应拔除静脉插管。对心脏停搏者施行复苏术。

(5)其他 对贫血者输血,对胃肠出血者输血、补液;对高热者用冷褥,对体温过低者用电热毯;对血容量过低或过高者,应及时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