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诊断标准
(一)流行病学史
应根据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相关病原学检查综合判断[4]。流行病学史依据为:① 发病前21天内,有在埃博拉传播活跃地区居住或旅行史;
② 发病前21天内,在没有恰当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接触过EVD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或尸体等;
③ 发病前21天内,在没有恰当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接触或处理过来自疫区的蝙蝠或非人类灵长类动物。
(二)病例定义
1.留观病例
符合上述流行病学史中的第②、③项中任何一项,并且体温>37.3℃者;符合上述流行病学史中第①项,并且体温≥38.6℃者。
2.疑似病例
符合上述流行病学史第②、③中任何一项,并且符合以下三种情形之一者:
① 体温≥38.6℃,出现严重头痛、肌肉痛、呕吐、腹泻、腹痛;
② 发热伴不明原因出血;
③ 不明原因猝死。
3.确诊病例(https://www.daowen.com)
留观病例或疑似病例经实验室检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1)核酸检测阳性 将患者血液等标本用RT-PCR等核酸扩增方法检测,结果为阳性。若核酸检测阴性,但病程不足72小时,应在达72小时后再次检测。
(2)病毒抗原检测阳性 采集患者血液等标本,用ELISA等方法检测病毒抗原,结果为阳性。
(3)分离到病毒 采集患者血液等标本,用Vero、Hela等细胞进行病毒分离,结果为阳性。
(4)血清特异性Ig M抗体检测阳性 双份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转或恢复期效价较急性期有4倍及以上升高。
(5)病原学检测阳性 组织中病原学检测阳性。
(三)鉴别诊断
需要将EVD和以下疾病进行鉴别诊断:马尔堡出血热、克里米亚-刚果出血热、拉沙热和肾综合征出血热等病毒性出血热;伤寒;恶性疟疾;其他如病毒性肝炎、钩端螺旋体病、斑疹伤寒、单核细胞增多症等。
(四)诊断须知
感染早期的EVD临床诊断实际上可能比较困难,因为EVD的早期症状如发烧、头痛和虚弱等,无特异性(即并非埃博拉病毒感染所特有),与其他常见感染性疾病如疟疾和伤寒等相似。
临床上考虑病例可能为埃博拉病毒感染,必须与流行病学史相结合:出现提示EVD的症状,并在症状出现前21天内有可能的EVD暴露史或接触史。可能的暴露史或接触史包括:接触或暴露于EVD患者或EVD病死患者的血液、体液;接触或暴露于EVD患者或EVD病死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过的物品;接触或暴露于受感染的果蝠和灵长类动物(猿或猴子);接触或暴露于EVD康复者(一年内)的精液[5]。
如果有人表现出早期EVD症状,并有可能有EVD暴露史/接触史,应该立即将其隔离,并通知卫生行政部门与疾控中心,应采集患者的血样并进行检测以确认感染。实验室诊断必须在最大限度的生物防护条件下进行(病毒培养在BSL-4实验室、动物感染实验在ABSL-4实验室、未经培养的感染材料的操作在BSL-3实验室、灭活材料的操作在BSL-2实验室)[1],可检测病毒RNA或病毒抗体,或者进行组织培养分离[6]。需要注意的是:病例在出现症状(通常是发热)后,体内病毒可能需要长达三天的时间才能达到可检测的水平[7]。即病程72小时内,即使采用实时荧光定量RT-PCR法,仍然不能排除埃博拉病毒感染。事实上,有不少EVD患者都是实验室第2次检测出阳性的[2]。实验室检测呈阳性意味着埃博拉病毒感染已得到确认,需要进行公共卫生调查,包括追踪所有可能接触过的接触者。
中国的首例EVD病例,应由国家卫健委组织国家级临床专家组,根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临床症状和体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和相关实验室平行检测结果等,按照《埃博拉出血热相关病例诊断和处置路径》(国卫发明电〔2014〕44号)和《埃博拉出血热诊疗方案》(国卫发明电〔2014〕39号)进行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