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阐述

理论阐述

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正确认识和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要求,是党赋予学校的庄严的政治责任。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就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的全过程。

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首先得理解其基本内涵。马文奎先生认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就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这是由我国社会制度的性质决定的;还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是由教育的阶级性和生产性这两个社会属性决定的。[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四个方面的内容。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共同构成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党的十八大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概括为24个字,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

为此,教育部于20[2]1年11月颁布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也是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内在需要,是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时代召唤。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更应该引领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的各个环节;更应该坚持从严治校,把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