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阐述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明确指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切实做到:“坚持依法治校,自觉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崇尚以德立校,处事公正、严格律己、廉洁奉献;倡导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学校的管理要素包括人、财、物、时间、空间、信息等。其中,人、财、物是基本要素,核心是人的要素。因此,学校管理首先要做好人的工作。由于学校是通过教职工的教育教学实践来实现教育计划、培养目标等,所以,学校要实行民主管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教师的知识层次越高,越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参与管理的意识也越强。学校要以人为本,做到平等对待教师、尊重教师。办好学校的关键在于满足教职工参与管理的要求,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创造性与积极性。学校要建立起“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的运行机制。校长职责、党支部的作用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学校重大决策应做到民主化、程序化。学校制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各项改革制度、聘任、考核、奖惩、职称评定等,都要先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再由教代会主席团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这样做,可以让教职工产生一种“认同感”、“主人翁感”、“责任感”,便于决策的贯彻执行。
在学校中,人与人之间应做到六个“互相”,即思想上互相沟通、工作上互相支持、管理上互相监督、生活上互相关心、利益上互相礼让、进步上互相学习。教职工的事情,领导想在前、办在前,想得全、办得实。涉及教职工的事情,领导要真心实意地想办法去解决、去办理。只有这样,全体教职工才会同心同德、同甘共苦、同心协力、同舟共济,达到“人心齐、泰山移”的理想境界。校长在整个学校管理的过程中,要渗透人文关爱,充分尊重老师和学生的人格、价值与合理利益,提供他们展示个性的机会,促使他们实现自我价值,最终达到学校发展的目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