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对儒家的四方面批评

第一,“儒以天为不明,以鬼为不神,天鬼不说,此足以丧天下”。也就是说,孔子以后,儒者对于仪礼,趋向于把它当做一种外在形式,渐渐更看重包含在其中内在的自觉的道德和伦理意识,从而忽略了祭祀祈禳的天地鬼神,因而容易导致无神论的思路。墨子一眼看到儒家既不信鬼神又要重视祭祀的矛盾,就批评道:“执无鬼而学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6],不过,他绕开儒家关于仪礼对于人的精神和行为的诱导及制约意义的话题,在《天志》、《明鬼》中,针对儒者的思路指出,“天”笼罩一切,人在天下无所逃匿,而天是有善恶意志的,它以生与死、富与贫、治与乱等来表现它的意志,所以天子应当像三代的圣王一样,“犓牛羊,豢犬彘,洁为粢,盛酒醴,以祭祀上帝鬼神而求祈福于天”,墨子要求人们尤其是天子“顺天意”,所谓“顺天意”就是“兼相爱,交相利”,而“反天意”则是“别相恶,交相贼”[7]。同样,他们相信鬼神可以预知几百年之事,《耕柱》一篇中说,“鬼神之明智于圣人也,犹聪耳明目之与聋瞽也”[8],有了鬼神的存在,就能够无遗漏地“赏贤而罚暴”,他痛心疾首的是,如今天下之所以混乱,就是因为人“皆以疑惑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不明乎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失去了鬼神的临鉴和制约,君臣上下不惠不忠,父子兄弟不慈不孝,“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孙注曰当作“迓”,即御)无罪人乎道路率(孙注曰当读为“术”,邑中道也)径,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并作,由此始,是以天下乱”[9],它引证了大量古代文献说明,鬼神是无所不在、无可逃匿的,要使天下安定、秩序井然,其方法不是儒者的“敬鬼神而远之”,而是“上尊天,中事鬼神,下爱人”[10]。

第二,“厚葬久丧,重为棺椁,多为衣衾,送死若徙,三年哭泣,扶后起,杖后行,耳无闻,目无见,此足以丧天下”。在《墨子》中有《节葬》三篇(两篇亡),他们虽然并不同意,有人太不注重仪礼形式,“或以厚葬久丧以为非仁义,非孝子之事也”,但是更批评儒者过分注重仪礼形式,“后世之君子,或以厚葬久丧以为仁也,义也,孝子之事也”[11],墨者指出,“仁”是衡量天下一切事物和现象合理性的“度”,而对于“天下”来说,“仁”就是“三务”,一是富天下之人,二是使人口繁衍,三是使社会安定,即“富之、众之、治之”,但是“厚葬久丧实可以富贫众寡安危治乱乎?”他这样追问道。墨者们认为,首先,厚葬久丧使人耗尽财富,疲惫精神,削弱身体,社会不能按部就班地运行,人民不能有条不紊地生产,所以“以此求富,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其次,又使人“面目陷隰,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既不利于男女之交,又导致人民疾病死亡,所以“以此求众,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再次,厚葬久丧既不能使人民富裕,又不能使人民繁庶,那么,能不能使社会安定?墨子一系也认为不能,因为人若沉湎于丧葬之事,财富不足,将导致怨怼,求偶不得,必引起纠纷,“是以僻淫邪行之民,出则无衣也,入则无食也,内续奚吾(俞氏校作“内积奚后”,“后”即“诟”),并为淫暴,而不可胜禁也,是故盗贼众而治者寡”,天下就会大乱,“以此求治,譬犹使人三睘而毋负己也”[12]。所以,他们主张葬固然不可废,但“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垄若参耕之亩”,丧则“死者既已葬矣,生者必无久哭,而疾而从事”[13],这样才可以为仁义,合圣道,符百姓之利。

第三,“弦歌鼓舞,习为声乐,此足以丧天下”。礼与乐,是仪式上密不可分的表现其意义内涵的东西,儒者习礼必习乐,对仪礼上的音乐自然十分重视[14]。按照儒者的观点,音乐不仅可以“兴”、“观”、“群”、“怨”,而且是节制与区分等级的象征。墨子却认为,听美妙音乐并不是不愉快,看缤纷色彩并不是不高兴,炮烹的牛豚并不是不好吃,高台厚榭别墅并不是不舒服,身、口、耳、目之欲并不是不要,但并不能解决社会的三大难题,即“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也不能靠这些外在的象征来制止“强劫弱,众暴寡,诈欺愚,贵傲贱,寇乱盗贼并兴”[15],反而“废丈夫耕稼树艺之时”,“废妇人纺绩织纫之事”,王公大人兴礼作乐,却“亏夺民衣食之财”,因而没有必要。

第四,“以命为有,贫富、寿夭、治乱、安危,有极矣,不可损益也,为上者行之,必不听治矣,为下者行之,必不从事矣。此足以丧天下”。据说,儒者是信“命定”之论的,贫富、寿夭、治乱、安危,都是命运,《荀子·宥坐》里记载了孔子和子路的一个故事,说孔子在陈蔡之间没有吃的,“七日不火食”,子路就问孔子,据说“为善者天报之以福,为不善者天报之以祸”,可是先生“累德、积义、怀美”,而且一贯如此,为什么天不给你福祉呢?孔子就批评子路,“夫贤不肖者,材也,为不为者,人也,遇不遇者,时也,死生者,命也”,如果不遇其时,当然无可奈何,但是“苟遇其时,何难之有”[16],尽管孔子强调的是个人的自觉努力,但是这种个人努力毕竟要等待“时”,也就是命运,而子路的说法则透露了当时一般思想世界的命运观念。但是,墨子则先根据古代历史上圣王之事为根本,然后以百姓的利弊为准则,并参考刑政的得失为事证,来批评这种“命运”的思想,他指出,治乱兴废祸福,并无所谓的“命”,一则在于是否“兼相爱,交相利”,得到“天鬼富之,诸侯与之,百姓亲之,贤士归之”,二则在于是否有合理的宪令赏罚,使百姓努力尚贤,持孝弟之道,“入则孝慈于亲戚,出则弟长于乡里,坐处有度,出入有节,男女有辨”,如果依照“命为有”的思路,那么推理下去,一切都不由善恶,不由是非,没有人会有敬畏之心,没有人会有戮力之行,于是“上不听治,则刑政乱,下不从事,则财用不足,上无以供粢盛酒醴,祭祀上帝鬼神,下无以降绥天下贤可之士,外无以应待诸侯之宾客,内无以食饥衣寒,将养老弱”,于是其结果就是“上不利于天,中不利于鬼,下不利于人”[17],一切都会混乱而无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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