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着眼于社会秩序的思想家往往过于重视人在社会中的关系即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定位与调适合作,而不太重视个体存在状态的自由与真实,用一句不太确切的话来说,他们习惯于以“共性”为不言而喻的前提,而不习惯于以“个性”为不容置疑的依据。执着于法制主义和政府管理的思想家当然不必说,就是儒者中的孟子、荀子,无论他们持性善之说还是持性恶之说,他们对于一个“人”的价值的评判,仍是以他在社会上的道德品格或功业成就为基准的,人如果不赢得社会舆论的赞扬或政治权力的认可,不取得家、家族的尊重,很难被认为是实现了“人”的价值。尽管“求其放心”之中也有精神自我完善、道德自我提升的内容,如《孟子·尽心下》所说的“可欲之谓善,有诸己之谓信,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13],但是,善、信、美、大、圣、神的评价依据仍然是一个人在社会中的行为、道德、价值以及意义的实现,而人的生存意义实现取决于人的性情,人的性情差异取决于人的修养,人的修养取决于人的等秩,人的等秩从一开始就决定了人的品格与价值。《大戴礼记·哀公问五义》中,曾经藉孔子之口说,庸人是“口不能道善言,而志不邑邑,不能选贤人善士而托其身焉,以为己忧,动行不知所务,止立不知所定”,也就是说,庸人是没有终极的理想和立场的,他对于自己的思想与行为完全没有自觉,也没有深刻的忧患。可是,“士”则“虽不能尽道术,必有所由焉,虽不能尽善尽美,必有所处焉”,也就是说,知识者是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有自己的思想立场的,所以能够“审其所知”、“审其所由”、“审其所谓”[14],即有辨别是非的理智。至于君子,他们更能够“躬行忠信”,“仁义在己”,即有正确判断与行动的德行,贤人则“好恶与民同情,取舍与民同统,行中矩绳而不伤于本,言足法于天下而不害于身”,也就是说他可以作天下的表率,到了圣人,则是“通乎大道,应变而不穷,能测万物之情性者也”,即能够以自己的性情通达天下人类乃至物类的情性,所以说,“情性也者,所以理然不然取舍者也,故其事大,配乎天地,参乎日月”。正因为如此,《大学》中才从知止的平静、安宁心态和理性思考开始,把积累知识与端肃性情当做人之为人的起点,从这一点起,才能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它不是个体生命在宇宙中的存在,而是个人价值在社会中的实现,没有社会作为人生坐标的参照系,个人是没有位置的。

但是,为什么人在社会中的思想行为拥有不证自明的意义?为什么个人的价值必须在社会中才能实现?为什么个人生命的意义一定要依据社会的参照系才能凸显?个人是否有独自存在的意义?这一切在当时可能都是问题,因为在那个时代,道德理性与社会价值还没有笼罩一切,思想的空间还很宽阔,动荡不定的时代使思想也动荡不定,动荡不定的思想世界中一切都在重估中。于是,更注重“天道”、在无言的宇宙中体会到更多的自然与自由的人就在对现世的愤懑和烦忧中提出了另一种关于“人”的思路,其中最深刻的就是庄子。

没有社会作为人生坐标的参照系,个人是没有位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