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虎议奏》的资料而撰写成的《白虎通》,并不是班固个人的思想而是当时经过君主认可的国家意识形态的理论表述[85]。

与董仲舒的学说相似,《白虎通》也有一个来自宇宙自然法则的知识背景,它上承董仲舒时代关于天人关系的思路,下采当时颇为流行的纬书中的天文地理阴阳五行数术方技知识,又仿效《淮南子》的总体布局,和合成为一个很整齐和谐的构架。其《天地》、《日月》、《四时》诸篇描述一个经过“太初”、“太始”、“太素”而生的,“居高理下”的“天”,一个“万物怀任”的“地”[86],它认为,宇宙间的天地上下,象征了尊卑之分的合理性,天地始生而有阴阳,天左旋,地右周,日行迟,月行疾,阳唱阴和,则象征了君臣、男女之间的“相对之义”,宇宙有昼夜与冬夏,是为了“备阴阳”,一年有四季,是为了预示“消息之期”,这些都是在向人间暗示着一些秩序与规则的意义。而《五行》一篇中则进一步以五行配四季四方,用阴阳消长来解释四季四方的顺序运行,并把人对于金木水火土的一些感受与联想沿着这些关系推广开来:

火者阳也,尊,故上。水者阴也,卑,故下。

木者少阳,金者少阴,有中和之性,故可曲直从革。

土者最大,苞含物,将生者出,将归者入,不嫌清浊为万物。[87]

而且接受了传统的说法,以火与苦、南方、长养相配,水与咸、北方、坚相配,木与酸、东方、生相配,金与辛、西方、煞伤相配,土与甘、中央、主相配[88],而五行在空间上又与律(乐律)、历(月历)、日(干支)一一相连,在时间上与历史上的朝代更迭一一相符,这样,神秘而又神圣、沉默而又有序的宇宙法则就成了一切合理性的来源。

当然毫无疑问,叙述这些宇宙法则,中心是论证人间的秩序。第一,既然天地有阴阳,那么人间就有尊卑;既然宇宙有中央与四方,那么人间就有帝王与诸侯;既然“天有众星”象征了“君有众民”,那么等级制的社会就是合理的社会,社会的一切合理秩序仿佛都来自宇宙的自然秩序,卷四《五行》中有一章就叫“人事取法五行”,其中举了不少例子,比如“父死子继”的合理性来自自然界的“木终火王”,“兄死弟及”的合理性则根据自然界的“夏之承春”,而“主幼臣摄”的宇宙依据是“土用事于季、孟之间”,“子复仇”的合理性则来自“土胜水,水胜火”,而“子顺父,妻顺夫,臣顺君”的宇宙依据是“地顺天”,“父为子隐”是效法“木之藏火”,“子为父隐”是效法“水逃金也”。甚至“君一娶九女”都有自然法则在支持,叫“象天之施九州”,而“不娶同姓”也有自然的证明,叫“五行异类乃相生”[89]。第二,当人间的这些准则已经在宇宙法则的支持下成了无须论证的、天然合理的东西之后,《白虎通》以《爵》、《号》、《谥》、《五祀》、《社稷》、《礼乐》等篇章,进一步讨论了自君主而下直至百姓的名分、地位、称号、谥号、祭祀等等,它凭借宇宙法则的象征性,确立一个以君主为中心的社会秩序,也确认一个以天子为中心的封建诸侯联邦制的国家形式,同时又在《三纲六纪》篇中,进一步论证“人”与天地、日月、四时的秩序的关系,确认等级秩序在人的层面的不容置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再论证天子的权威通过“封禅”、“巡狩”等外在的仪式性活动,取得“天”的认可,于是他的“诛伐”便拥有了来自“天”的绝对的合理性,而臣下则通过“灾变”取得了与皇权协调与整合的可能,“谏诤”也由此获得了某些相对的合理性。第三,儒学的正统地位在“辟雍”一章中也得到了确认,儒家通过仪式即制度性的礼乐对皇权进行认可,而皇权则通过赋予教育的权力对儒学进行回报,辟雍、泮宫、庠序之学中,师道多少保持了“文化”与“价值”的尊严,而“灵台”与“明堂”则作为象征,则多少为知识阶层保留了一些“代天行道”的权力;道德与人格也在这里获得了确认,“忠”、“敬”、“文”三教之所以还是合理的,不仅在于它能“追补败政,靡弊溷浊”,而且“三”是“法天地人,内忠、外敬、文饰之,故三而备”[90],由于这种属于道德层面的理念也获得了“天地人”的支持,价值与意义在人们生活中也依然保持了它的裁判权,没有使一切都匍匐在皇权之下,完全被实用的冷酷的理性所占据。

至此,一切都显得简约而明了。古代中国所信奉的神秘数字,使这些道理看来天然地合理,而一套由数字所构成的宇宙图式也仿佛是造化的精致的设计,天地、星辰、日月、四时、五方、十二月、二十四节气、三百六十日,同样,一套由数字所概括的人间道理也仿佛是圣人的精心安排,于是,仁义礼智信与喜怒哀乐爱恶不仅是人的性与情,而且“五”与“六”也上合宇宙神秘数字,“五”是五行,“六”是六气,“人禀阴阳气而生,故内怀五性六情”,“性所以五,情所以六何?人本含六律五行之气而生,故内有五脏六腑”[91];之所以血缘亲族要认同“五宗”,不仅因为“五世而迁”的规矩决定了“凡有五宗,人之亲所以备”,之所以会聚合亲要有“九族”,不仅因为《尚书·尧典》有“以亲九族”,或“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是血缘比较近的亲族,恐怕也是因为“五”与“九”这两个数字的某种神秘意味[92];所谓三纲六纪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不仅符合“一阴一阳之谓道”,而且这“三”与“六”也有其宇宙依据,“三纲法天地人,六纪法六合”[93]。

这是以一种成体系的思想学说笼罩一切的尝试,也是把思想家个人性思考转化成国家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努力。在《白虎通》中我们看到,这种试图包容一切的体系充满了想象,但也包含了相当多的儒者的现实考虑,在建构这一意识形态的过程中,儒者坚持了自身的立场,也无可避免地进行了妥协,妥协一方面表现在宇宙论上对黄老学说、阴阳五行学说、数术方技知识的兼容,一方面表现在社会治理上对法制主义以及行政系统的让步,因为只有这样,儒者才能够真正建立起它贯通宇宙、社会与人类自身的庞大体系,成为实际地控制或渗透于生活世界的意识形态。当这套意识形态在东汉最终建构完成之后,儒家学说由于有宇宙自然法则作为依据,君主制度作为推行的力量,循吏为代表的行政系统的教育与灌输,加上便于推广与普及的数字化、简约化的语词系统,本来就重视血缘亲情并以之作为社会认同基础的古代中国人很容易接纳这一套思想。可是,当人们习惯并接受这一套由数字化的语词系统所表示的思想学说时,人们其实已经不由自主地放弃了追问其合理性来源的权力,也已经承认这种“标准化”的强制性力量对个人心灵的规范,于是,思想一致的时代就不期而至。

把思想家个人性思考转化成国家的政治意识形态

[1]《史记》卷九十七《郦生陆贾列传》,2699页。

[2]参见《汉书》卷四十八《贾谊传》载其上书,2230—2258页。又,卷五十一《贾山传》引其《至言》,2327—2336页。

[3]《新语校注》卷上《术事》,44页,王利器校注本,中华书局,1986。

[4]《史记》卷一二一《儒林列传》,3116页、3117页。

[5]《史记》卷九九《刘敬叔孙通列传》,2722页、2723页、2726页。

[6]《汉书》卷五十八《公孙弘传》,2618页。

[7]《史记》卷一二一《儒林列传》,3124页。

[8]《史记》卷一二一《儒林列传》,3122页。参见《史记》卷一百七、《汉书》卷八十八、《汉书》卷六。

[9]《史记》卷九六《张丞相列传》,2681页。

[10]关于明堂,可以参见王世仁《明堂形制初探》,此文指出汉代修建明堂并不仅仅是“提供一个祭祀天地神灵的庙宇”,而且是“作为一个政治的伦理的象征丰碑”。载《中国文化研究集刊》第四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

[11]《史记》卷一二一《儒林列传》,3118页。

[12]关于“思想”(ideas)和“意识形态”(ideology)的区别,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也许可以写一本大书,这里只是简单地作一个临时性的界定。“思想”和“学说”往往只是一种假设,依据与思路要经过检验才能成为人们信任的真理,而“意识形态”虽然也是一种假设,但它的依据和思路却不容置疑;“思想”和“学说”是思想家或学者的思考,不具有强迫性,而“意识形态”则是一个时代占支配地位的观念系统,它虽从思想学说中产生,却要求人们服从,换句话说,思想学说不具备“权力”而意识形态则具有“权力”;“思想”和“学说”与制度法律有思路上的联系,但并不产生直接的因果关系,而“意识形态”则不仅与实际的制度法律、伦理道德有思路上的联系,而且是制定这些制度法律的直接依据,因此它具有很强烈的操作意味;最后,“思想”和“学说”可以是局部的、片面的、零散的,但意识形态则必须包括终极理想、观念体系、实用策略等等,成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参见余英时《意识形态与学术思想》,载《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1·克拉莫尼克等:《意识形态的时代》,中译本,章必功译,同济大学出版社,1991。

[13]《新语校注》卷上《道基第一》,王利器校注本,1页、2页。按:《新语》一开头这一段论述天地,与《易·系辞》和《淮南子》很接近。

[14]《新语校注》卷上《慎微第六》,95页。

[15]《新语校注》卷下《明诚第十一》,155页。

[16]王充《论衡·案书》中曾说,“《新语》陆贾所造,盖董仲舒相被服焉,皆言君臣政治得失”,黄晖《论衡校释》卷二十九,1169页,中华书局,1990。

[17]《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2515页。

[18]《春秋繁露》卷六《重政第十三》,《二十二子》本,77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下引《春秋繁露》均同。

[19]《春秋繁露》卷六《二端第十五》,780页。

[20]《春秋繁露》卷十一《为人者天第四十一》,793页。

[21]《春秋繁露》卷十三《人副天数第五十六》,797页。

[22]《春秋繁露》卷十二《阴阳终始第四十八》,795页。

[23]《春秋繁露》卷三《精华第五》,774页。

[24]《春秋繁露》卷十一《五行之义第四十二》,793页。

[25]《春秋繁露》卷六《服制像第十四》,779页。

[26]《春秋繁露》卷一《楚庄王第一》,769页。

[27]《春秋繁露》卷三《精华第五》:“古之人有言曰:不知来,视诸往。今春秋之为学也,道往而明来者也。”775页。

[28]《汉书》卷五十六,2498页。

[29]这就是后来王充追问的“人生于天地,天地无为,人禀天性者,亦当无为,而有为何也?”见《论衡校释》,781页。

[30]《春秋繁露》卷十,791页。

[31]《春秋繁露》卷九《身之养重于义第三十一》,788页。

[32]《春秋繁露》卷三《玉英第四》,773页。

[33]《春秋繁露》卷十七《天地阴阳第八十一》,808页。

[34]《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2501页。

[35]“三纲”指夫妻、父子、君臣关系,“五常”中五行相生次序是父子关系,土居中央而金木水火分司四方与四季是君臣关系,五行与仁、智、信、义、礼的相配是人的道德品质与天相应的关系。

[36]《春秋繁露》卷十二《基义第五十三》,797页。

[37]《汉书》卷五十六,2500页。

[38]《春秋繁露》卷十一《王道通三第四十四》,794页。

[39]《春秋繁露》卷十七《如天所为第八十》,808页。

[40]《春秋繁露》卷十一《为人者天第四十一》,793页。

[41]《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2500页。

[42]同上书,2515页。

[43]《春秋繁露》卷一《玉杯第二》,770页。

[44]《春秋繁露》卷五《灭国第七》,778页。

[45]《春秋繁露》卷十《深察名号第三十五》,791页。

[46]《春秋繁露》卷十一《王道通三第四十四》,794页。

[47]《春秋繁露》卷七《保位权第二十》,782页。这样就规定了国家以及象征国家的君主在自然、个人之上的“优先权”。

[48]《汉书》卷六十《杜周传》引杜周的话说,“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2659页。

[49]《春秋繁露》卷十一《为人者天第四十一》,793页。

[50]汉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批准公孙弘的建议,为置博士弟子五十人,并准许这些博士弟子可以逐渐上升,成为国家官员,这是一个极为重要的事件。见《汉书》八十八《儒林传》,3594页。

[51]胡适《中国中古思想史长编》说,董仲舒等人“不但建立了汉帝国的一代规模,还影响了中国两千年的政治思想与制度”,这是很对的,《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439页。又,余英时《汉代循吏与文化传播》中认为,汉代阴阳五行化学说对儒家的歪曲其实“只限于它的超越的哲学根据一方面”,至于文化价值,“如仁、义、礼、智、信之类,则汉儒大体上并没有改变旧说”,并进一步说,汉儒以阴阳五行的通俗观念取代先秦儒家的哲学论证,正好使儒家冲破了大传统的樊篱,成为一般人都可以接受的道理。但是,他没有分析,那些构成基本文化价值与原则的“文化道理”是如何在他所谓通俗的阴阳五行化学说中获得合理依据,是如何通过法律与教育两种途径成为民族、国家政治意识形态的核心,并使小传统的东西与大传统的东西得到衔接,使这一套意识形态获得包括上下层的大多数人的信仰,从而也使儒家在汉代改变了它的性质。参见《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阐释》,182页,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

[52]参见《春秋繁露》卷八《必仁且智第三十》、卷十三《同类相动第五十七》、卷十七《天地阴阳第八十一》等。又,《盐铁论》卷九《论灾第五十四》也曾经引述董仲舒在“推历阴阳”时所说的话,说“臣不臣,则阴阳不调,日月有变,政教不均,则水旱不时,螟螣生,此灾异之应也”,见《盐铁论校注》,556页,王利器校注本,中华书局,1992。

[53]《史记》卷一二一《儒林列传》,3128页。

[54]《论衡校释》卷二十九,1169页。

[55]任继愈:《中国哲学史》第二册,71页,人民出版社,1966。

[56]虽然《国语·越语》已经有了天人相应的说法,但是更明确的说法出现在秦汉之间,如《吕氏春秋》卷十三《应同》“凡帝王者之将兴也,天必先祥乎下民……”,见《二十二子》影印本,666页,又《淮南子·天文》“人主之情,上通于天,故诛暴则多飘风,枉法令则多虫螟……”见《淮南鸿烈集解》,84页。

[57]《新语校注》卷下《明诫第十一》,155页。

[58]《新语校注》卷上《术事第二》,47页。

[59]《汉书》卷五十八《公孙弘传》,2616页。

[60]《春秋繁露》卷十三《同类相动第五十七》。

[61]《盐铁论校注》,595页。

[62]《汉书》卷五十九,2639页,参见《廿二史劄记》卷二《汉时以经义断事》,世界书局本,26页,1939。

[63]《春秋繁露》卷十二《阴阳义第四十九》,796页。

[64]《春秋繁露》卷六《离合根第十八》,780页。

[65]《春秋繁露》卷八《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第二十五》,785页。

[66]《春秋繁露》卷八《仁义法第二十九》,788页。

[67]《汉书·艺文志》数术略中“天文类”的小序有一段话很有意思:“星事img悍,非湛密者弗能由也,夫观景以谴形,非明王亦不能服听也,以不能由之臣,谏不能听之王,此所以两有患也。”这很能表达知识阶层之忧患与矛盾,尽管他们总是用“天”之灾变来警示君主,调节君主的行为。《汉书艺文志注释汇编》,203页,中华书局,1983。

[68]《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2523页。

[69]《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2523页。

[70]《汉书》卷二十七《五行志上》,1317页。

[71]分见《汉书》卷七《昭帝纪》与卷八《宣帝纪》,223页、272页。

[72]关于盐铁会议,详见《盐铁论校注》,王利器校注本,中华书局,1992。又,汤志钧等《西汉经学与政治》第五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关于儒家学说对专制政权的制约意义,可以参看《汉书》卷七十五《夏侯胜传》、《汉书》卷七十二《贡禹传》等记载。

[73]《汉书》卷八十九《循吏传》,3623页、3624页。

[74]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参看阎步克的研究,《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420页、421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75]《汉书》卷八十九,3624页。

[76]《汉书》卷九十《酷吏传》,3646页。

[77]《汉书》卷五十九,2639页。

[78]《后汉书》卷四十八《霍谞传》,1615页。

[79]当然,我们也承认,“儒家思想一方面透过他们的道德说教,不断地给专制权力种种限制,一方面又不断地从事政府组织的改革,这些对于中国专制政治似乎有调和与软化的作用”,见狄百瑞(W.T.de Bary)《中国的专制政治与儒家思想》,载《中国思想与制度论集》215页,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6。

[80]John KShryock:The Origi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State Cult of Con fucius.pp.228—229.The Century Co,New York,London,1932,1966.

[81]余英时:《汉代循吏与文化传播》,载《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180页。

[82]《后汉书》卷七十九,2545页、2546页。

[83]据《后汉书》卷二《明帝纪》的记载,汉明帝“十岁能通《春秋》……师事博士桓荣,学通《尚书》”,95页。又可参见《资治通鉴》卷四十四,中华书局排印本,1434页、1435页。

[84]《后汉书》卷三《章帝纪》,138页。

[85]关于《白虎议奏》与《后汉书·班固传》所说的《白虎通德论》、今本《白虎通》是否一书的问题,可参看吴则虞点校的清人陈立《白虎通疏证》后附庄述祖《白虎通义考》、刘师培《白虎通义源流考》等,我采纳其中关于《议奏》是原始记录,《白虎通》是总结撰述的说法。中华书局,1994。

[86]以上思路到词语,相当多的出自纬书,例如天“居高理下”这句话见于纬书《春秋说题辞》,《古微书》卷十一,《纬书集成》214页,又例如《天地》一篇中关于“(地为)万物怀任交易变化”,以及宇宙起源经历了“太初”、“太始”、“太素”的说法,即见于《春秋元命苞》与《周易乾凿度》卷下,《纬书集成》,103页、5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95。

[87]《白虎通疏证》卷四《五行》,169页、170页。

[88]《白虎通疏证》卷四《五行》,171—173页。

[89]《白虎通疏证》卷四《五行》,191—198页。

[90]《白虎通疏证》卷八《三教》,370页、371页。

[91]《白虎通疏证》卷八《三纲六纪》,380—382页。

[92]《白虎通疏证》卷八《宗族》,394—398页。

[93]《白虎通疏证》卷八《三纲六纪》,374页、375页。并参见吕凯:《白虎通义の伦理体系》,日文本,载《中村璋八博士古稀纪念东洋学论集》,汲古书院,东京,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