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洛肯特罗纳德:
关于写作,你提的建议非常好。比起为月刊写作,写信给朋友要容易得多。因为我们大部分思绪好像野鹿,看到陌生人,就飞快逃走。此外,在驯养的思绪和驯养的鹿之间,看不到森林的天然美景。
这件事可以用两种方法做成。一是确定一个题目,两人展开争论——不过,令人担忧的是,不等争出个结果来,这个题目就可能渐渐枯燥了。二是只写信——换句话说,不确定题目,随便写,完全是为写而写。也可以说,就像在清闲的日子,两个朋友一起逛街,走到哪儿都没有关系,迷了路,也不必向哪位主人做解释。
一本正经地走在街上,谈论不相关的事情的机会不多。不过,就像比应买的物品,随便买的杂七杂八的东西常常更令人喜欢一样,大部分时间谈论不相关的事情,更有意思。比起正题,边边角角的话题,谈起来心里感到更愉快。在大多数时候,神猴哈努曼和罗什曼那比罗摩[2],毗湿摩比坚战[3],卡玛拉摩妮比苏尔雅穆琪[4],更讨人喜爱。
当然,全讲不相关的话,无异于发疯。但因此顺着自己鼻尖延伸出去的直线,从前言到结尾,笔直地往前走,就会构成由机器模子里浇铸出来的一篇文章,不像是人用手做的一件事了。无人否认,也需要那种中规中矩的文章,但在各地,它看上去完全是多余的。读了那些文章觉得,仿佛“真实”带着与它相关的一长串理由,不知从哪儿突然完整地显身了。见了它,不会觉得,它在人心里也成了人,在那儿有与它同岁的许多同胞兄弟;一个广大的内心世界里,有它一片神奇的游乐地,它从作者的生命中获得了生命。觉得仿佛一个金口玉言的天神说了句“成为那样的文章吧”,它便成了那样的文章,就如同说,让那儿有光明,那儿立刻就亮堂堂的了。于是,我们要为它动脑筋儿,竭尽全力用脑子消化它。它的声音,不能熟练地进入我们各种活跃的想法产生、游戏和生长的内心世界。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与它见面,小心谨慎地同它对话。我们只能部分地了解它,而不能像家人一样完全了解它。
地图和画的差别很大。地图不能透视,远处、近处都一样,处处不偏不倚。每个部分,经过精确计算,确定正确位置。但一幅画中,许多东西隐藏起来了,不少大的东西变少了,不少小的东西变大了。尽管如此,仍觉得它比地图真实,看一眼,我们的心立刻就认出它来。我们的眼睛看错的东西,当即进行修正,画就不成其为画了,只能成为地图,就得动脑筋儿把它重新调整。但这种局部修正是非常吃力的。在我们整个天性不热情参与、不减轻彼此的责任和不把自己的部分东西分配的地方,我们不能健康成长。比起矿物质,有生命的物质,我们能更快地接受、消化,由于同样的原因,不掺和其他物质的纯正真实,带着坚硬的逻辑性,对我们大部分消化器官来说,是很难消化的。所以,能把人鲜活的一部分与真实融合,会让人喜欢的。
做那种事儿,首先,不可能从头到尾一口气给它一个完整的真实。因为,我们在心里只能获得大部分真实的征兆,我们要把我们的智力送到它的后面,动脑筋,搞搞打打,想方设法树立它的整体形象。不给予它一个合理、完整的形态,我认为,它就成不了一篇像样的文章。为此,要用各种人为的木材和稻草,把它塑造得较为复杂一些。
我读英文报纸和书籍,常常觉得,有人总想把一句话变为一篇文章或一本著作,于是,每日的英语文学中说的废话,实在太多了——寻找真实,是多么艰难!讲的那些话,本来很简单,很简短,却非要把它弄得那么艰涩,那么臃肿!我感到,英语文学的标准越来越高了——没有三卷,就不算是小说,看一眼月刊的一篇篇文章,太可怕了!我觉得报纸《十九世纪》如果没有那么多版数,它的文章就更精致,更值得一读。
我认为,一部小说应有多大篇幅,般吉姆先生的小说称得上是楷模。幸运的是,他没有模仿英国小说家写特大篇幅的小说。他假如也写得那么长,也必定不堪卒读,尤其不能为批评家们所容忍。一部部英语小说中,过多的描述,过多的事件,过多的人物,让我觉得那是文学的一种野蛮。它就像孟加拉地区通宵演唱的贾德拉戏曲。在古代,那是件好事。那时,没有印刷厂和出版社,一部手抄本古籍可用很长时间细细咀嚼。虽说我很喜欢乔治·艾略特[5]的小说,可我总觉得,写得太啰唆了。要是没有那么多人物,那么多事件,没有颠三倒四的那么多话,她那几本书就更精彩了。这让我想起看到波罗蜜的感受:自然女神在一只波罗蜜里面密密麻麻塞进很多核,把一只波罗蜜弄得特大、特重,让一个人的小小的胃实在无法消受,可让人的手累得要命。把一只波罗蜜敲碎,制成二三十个,看上去就顺眼了。乔治·艾略特的一部部长篇小说,就是文学的一只只波罗蜜。看到才华,人当然感到惊讶,但看到美,人才会欣喜。毫无疑问,对于作品的生存期来说,质朴、简明和美是最重要的因素。
竭力扩大真实,给予它一个符合时尚的形式,其实是对真实的贬低,这是无益的。应该这样表达真实:让人立刻知道,这就是我的,是从特定的心灵以特定的方式呈现的。我的喜好,我的厌恶,我的怀疑,我的信任,我的过去,我的当下,与它紧密相连。若能这样,真实看上去就不是一块顽石了。
我觉得,关于文学,这就是我的基本观点。当一个真实脱离作者而出现,把故乡的一切尘土清除干净,戴着假面具,被人认为是无人性的自生的真实时,可以给它科学、哲学和历史等名字。但当它同时又介绍它的故乡,不掩饰自己的人形,表述自己的意愿和人生轨迹,就可把它归入文学。所以,科学和哲学均可融入文学,渐渐消失。它们先是冒出来,笔直地生存数日,之后,越是融入人生,就越成为文学的有机部分,身上就越落下千百个心灵的千百个印记,不必像侨民似的,居住在我们心灵王国。
就这样,当真实获得文学形式时,就完全适合让大众使用。
由于它很容易为大众使用,对民众来说,很多时间,它会失去其特殊光荣。以人生装扮真实之后加以展示,似乎不是件易事。由于可不费劲儿地接受它,似乎创造它却非常容易。
嗯,你不认为我们自觉或不自觉地给予人以最高荣誉吗?我们如果在某种文学中,在得到许多错误观点的同时,获得一个活生生的人,难道不会将其永久保存吗?知识会陈旧,不再受欢迎,但人能永远在身边相伴。真实的人,每日去了又来。我们片面地看待他,忘记他,失去他。然而,我们一生最热衷于做的事情,是掌控人。在文学中,活泼的人幽禁着自己。我们日日可以感受到与他的隐秘关系。生活的欠缺,在文学中得到弥补。与永恒的人相处,我们完美的人性不为人知地形成,我们从而学会了简朴地思考、爱人和工作。文学的这些效果不可目睹,为此,许多人在教育内容中给它一个最差的位子。不过,我坚信,尽管它看上去极为平常,但没有科学和哲学,在文学中也可以塑造人。但没有文学,在科学和哲学中是不可能塑造人的。
我刚才谈的话题,跑到哪儿去了?我刚才所说,尚未就某个特定话题展开全面争论,也没有得出结论。不过由于两人心灵的摩擦,在思绪之河中涌起的形态各异的波涛上,各种色彩的光影可以做游戏,有这些就够了。文学中不总有这样的机遇,大家都忙于全面阐述观点,因此,大部分月刊,可以说是寿终正寝的观点的博物馆。在生意盎然的环境中,各种看法以各种姿态行走的地方,读者获准进入的权利极少。当然,那儿只看到动作、舞蹈和表象,不可能把一样东西拿到手里,反复把玩。但从中获得的一种知识和愉悦,是不容易从其他物品获得的。
泰戈尔
1891年
[1]泰戈尔留学英国时的同学。
[2]罗什曼那和罗摩是《罗摩衍那》中的人物。
[3]毗湿摩和坚战是史诗《摩诃婆罗多》中的人物。
[4]卡玛拉摩妮和苏尔雅穆琪是般吉姆的长篇小说《毒树》中的人物。
[5]乔治·艾略特(1819—1880),英国女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