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与房管所的关系
2026年01月16日
(二)居委会与房管所的关系
房管所与居委会关系比较密切,因为它关系到目前普通群众最重要的财产——住房。在计划经济年代的社区里,房管所是为“物”服务的,居委会是为“人”服务的,两者工作范围泾渭分明。但是在今天,房管所是房产局的内设和派出机构,其职责已经转到监督房屋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通过房管办协调解决。保洁、保安、保绿、保修有时不到位,居民意见和呼声比较多,尤其是保洁方面的问题很突出,成为社会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很容易引起居民群众的不满情绪。还有的公益性服务项目,如轿车、助动车、自行车的停放是居委会代管的。居委会把居民对物业管理上的问题和意见反馈到房管办,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对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实行群众监督。
房管所应经常到居委会了解居民的困难,听取居民的建议和意见,居委会干部则应如实地向房管所反映情况。房管所了解核实后,从实际出发,按照政策规定,该维修的就维修。对于居民日常生活问题,居委会与房管所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共同关心,共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