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结论
在今天的中国社会,党、国家与社会三者关系的变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社会全面进步的表现;而与此同时,变化了的党、国家与社会如何形成合理的关系结构,这是中国社会实现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因为,这不仅关系到社会与政治的稳定与发展;而且关系到中国社会发展领导力量的建设和发展。在社区的空间中,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实际变化,体现得最为亲切和清晰。相对于传统的党、国家与社会关系来说,变化最为明显的是:原先党、国家与社会三位一体的“一元格局”已被党、国家、社会各自相对独立存在的“三角格局”所取代。在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社会大背景下,这种新的格局对党的生存基础、领导体制和执政方式提出了全面性挑战。现实的发展决定了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不能用传统的领导体制和领导方式来实现,否则,不但党的领导和执政将面临危机,国家与社会发展也将面临危机。因而,在党、国家与社会的“三角格局”中,作为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就必须探索实现党、国家与社会共生共强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方略。
上海社区自治发展在这方面所给出的答案,不仅适用于党在社区这个空间协调与发展自身同国家、社会的三者关系,而且适应于党在整个国家政治生活中协调自身同国家、社会的三者关系。这个答案包含四个基本结论:一是,党的领导必须充分尊重和保证社会的发展及其对国家的作用和影响;二是,党的领导和执政必须给国家与社会充分的发展空间,努力通过与国家、社会建立制度化和法律化的联系与合作来主导国家与社会的发展;三是,党应该全面建设国家制度,并在通过全面掌握和运作国家制度来组织和领导社会的过程中,开发党执政和领导的制度资源;四是,党应该保持与国家、社会的相对独立性,从而能够作为相对独立的力量运作国家制度,代表民众利益,参与社会生活。
当然,在新的党、国家与社会关系格局下,党要全面有效地协调与国家、社会的三者关系,形成良性的党、国家与社会的共生共强的格局,就不能忽视一个根本的前提:即党自身应该在新的党、国家和社会关系格局下实现全面的建设和发展。
[本文原载于《组织与体制:上海社区发展理论研讨会会议资料汇编》,2002年。]
[1]林尚立:《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12—322页。
[2]张济顺:《论上海里弄》,《上海研究论丛》1993年第9期;郭圣莉、高民政:《建国初期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创建的历史考察》,《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
[3]郭圣莉、高民政:《建国初期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创建的历史考察》,《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4期。
[4]改革开放后,上海街道经济经历了两次高潮,第一次出现在1978年大批知青返城之后;第二次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这个时期,以退休职工为主体的里弄三产社会综合服务社有较大发展。参见徐中振主编:《上海社区发展报告(1996—2000)》,上海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2页。
[5]当时,居委会出现了办“三产”热,在居委会工作经费和干部工作津贴普遍偏低的情况下“,三产”成为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但是,居委会办“三产”不但使居委会无法有效履行应有的职责,而且引发了居委会与居民之间的紧张关系。1996年,上海把社区建设全面提上议事日程之后,政府禁止居委会办“三产”,与此同时,增加对居委会的财政投入。
[6]据统计,截至1999年8月,全市应成立业主委员会3 832个,已成立的业主委员会2 603个,占68%。参见徐中振主编:《上海社区发展报告(1996—2000)》,上海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68页。
[7]徐中振主编:《上海社区发展报告(1996—2000)》,上海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27页。(https://www.daowen.com)
[8]1996年,为了构建“三级管理”体制,上海市在人员编制、财政分配上给社区的街道和居委会组织比较大的倾斜政策。其中关于居委会的建设,强调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总收入,应大致相当于本市职工人均收入水平。同时,适当提高居委会的办公经费标准。居委会以及居委会兴办的社区公益性、福利性的服务设施,在用地、住房、收费价格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参见徐中振主编:《上海社区发展报告(1996—2000)》,上海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19—587页。
[9]徐中振主编:《上海社区发展报告(1996—2000)》,上海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53—274页。
[10]1996年的上海城区工作要求社区建设解决三个薄弱环节:消除新建住宅区没有居委会的空白点;克服管理不到位的局面;解决街道和居委会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此,要求落实五项措施:一是理顺条块管理体制;二是建立综合执法队伍;三是调整人员编制;四是完善财力机制;五是保证居委会办公用房以及公建设施配套。
[11]参见本次会议的文件。这个时候强调社区党建,除与社区管理有关之外,还与两个事实有关:一是与改革开放所带来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对党如何加强对基层社会领导提出的新课题有关;二是与“法轮功”事件发生有关,这个事件使中国共产党充分意识到如何在新的形势下领导与团结社会,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党的领导和政权的巩固。
[12]1999年,上海市南京东路街道对社区居民参与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虽然绝大多数的社区居民都愿意参加社区活动(认为社会活动有益的占22.2%,认为社区活动与自己的事情不冲突的占19.3%。但42.9%的人虽然愿意参加社区活动,却表示没有时间参加),但是对社区活动的了解和认识比较贫乏,实际参与社区活动的居民也比较少(对于社区各种团队的活动,仅有14.9%的人表示了解,45.6%的人表示有所了解,15.6%的人则表示不太了解;而表示参加过社区各项活动的,只有41.0%,59.0%的人没有参加过)。参见徐中振、孙慧民等:《社区文化与精神文明》,上海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9—142页。
[13]徐中振主编:《上海社区发展报告(1996—2000)》,上海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809页。
[14]实践的具体情况是:由于社区队伍尚未形成,因而,一旦实现居委会选举,原居委会中专职的居委干部就转化为社工,成为管理执行层,继续发挥其与街道层面关系密切,熟悉专业化工作的优势;而新选举的居委会干部,则作为议事决策层存在,发挥其权威性、合法性和公益性作用,这其中的有些干部并不是专职的。
[15]林尚立等:《社区党建与群众工作》,上海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97—299页。
[16]在这几年的上海社区发展中,许多原来由政府或单位组织承担的事务或管理的人员转向社区,如物业管理、退休党员、下岗或协保人员、一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团体等,随着以社区为生活归属的人员不断增多,社区的能量也自然提高:有些社区支部上升为总支;业主委员会的能量不断扩大,以致有些社区的业主委员会不欢迎居委会进入;各种各样的自发性组织不断增多,据统计地处中华第一街的南京东路街道有各类社区团队组织320个,可分为社区共建组织、社区自愿组织和自发性的群体团队组织,后两类组织是整个街道团队组织的主体,其中社区自愿组织有48个。参见徐中振、孙慧民等:《社区文化与精神文明》,上海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17—128页。
[17]上海市长宁区1999年统计显示:到1999年,居民区党支部书记队伍中60岁以上的人员由1996年46%下降到14.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由1996年20.6%上升到59.4%。
[18]在现有的制度和体制架构下,对于参与者来说,人们从参与社区自治中所获得的社会资本和政治资本是十分有限的,因为,社区自治是一种内循环的政治过程,它与更高层次的政治参与缺乏有机的联系,这其中与目前城市地方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还不是主要以社区为基础划分选区有一定的关系。因此,社区自治要成为有效的制度资源,就必须与整个国家制度形成更为密切的联系,从而赋予社区参与以更强的政治参与意义和价值,提升社区自治的政治影响力和社会整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