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信任因果机制的理论

一、关于社会信任因果机制的理论

在西方学术界,社会信任对基层治理产生影响的因果机制研究,标志着社会信任研究的一个重大转型。在以往的研究中,学术界主要讨论社会信任到底会对治理效应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以及不同类型的社会信任是否会对治理效应产生不同的影响。例如,帕特南认为,两种不同类型的社会信任(普遍信任和特殊信任)间的差异并不重要,并建议这两种类型的信任都应当被视为社会资本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因此,一个社会如果能在这两种类型的信任之间维持一种合适的平衡,就会有效地促进基层治理。[13]也有学者主张,只有普遍信任才会促进政府治理,而特殊性信任对政府治理要么没有影响,要么是负面影响[14]。

目前,由于现有的研究不能够有效解释社会信任发挥作用的复杂过程,使得学者们对社会信任影响政府治理的微观机制缺乏了解。因此,一些西方学者强调,社会信任对政府治理的影响不是直接的,而是需要经过一系列的中间环节和机制才能实现的[15]。卡莱斯·鲍什(Carles Boix)和丹尼尔·波斯纳(Daniel Posner)认为,经过创造理性的选民和有竞争力的精英、促进规则服从、养育公民道德、提高官员效率和促成精英协作五个中间环节,社会信任就可以影响地方治理。由于精力与时间的限制,社区居民往往很难准确、公正地理解社区中重要的公共议题,但社会信任的存在将有效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并达成较为公正的共识。同时,社会信任也能有效促进政治精英与普通居民的沟通与了解。关于规则的服从,对于社区这个“公共产品”提供的主体,一个严峻的问题就是如何解决集体行动的困境。而社会信任的存在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它不仅能减少“搭便车”的动机,还能促进社区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此外,社会信任不仅在社区普通居民之间起作用,还能促进政治精英和社区官员之间的共识与合作。[16]上述西方学者的研究,使得对社会信任与社区治理关系的研究从宏观走向了对微观机制的分析。(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