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性”的动力来源
是什么在驱动着这些积极分子为邻里中具有国家代理人色彩的居委会服务?芮杰明提出一个“浅互惠(thinreciprocity)”理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对居民委员会的合作来自居民委员会成员与居民之间的低层次的互惠关系,这包括某种程度的彼此熟悉与偶尔的恩惠、帮忙等的交换,以此来解释邻里中的动力机制[39]。不过,朱健刚关于人情、面子因素在居委会动员居民参与网络中的作用的分析却给我们描述了一个混合模式,即互惠交换与庇护-支持关系同时并存的模式[40]。在笔者看来,存在于邻里生活中的动力机制是复杂的,互惠性交换、对社会交往的心理需求以及人情与面子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本土性文化资源等因素混杂在一起,共同构成了“积极性”背后的动力机制。
在笔者所观察的BCY、BXL与JX等居委会中,居委会干部常常会用恩惠来赢得部分居民,以换取他们对自己工作的支持。居委会会设法在各个方面给支持自己的积极分子一些帮助,或给他们某些物质性的报酬(尽管这种报酬可能比较微小),如逢年过节时给他们一些小礼品,为他们组织一些旅游与考察活动等。居委会与积极分子之间的互动频率与强度都很高,这无疑进一步加强了存在于两者之间的人情关系,从而提高了积极分子对居委会的支持程度。
存在于邻里中的这种模式与基于物质利益的庇护人模式是截然的不同。例如,在单位体制中,驱动积极分子的是赤裸裸的利益与工具性回报[41],而在目前的邻里中,物质利益与工具性回报是相对次要的,精神性的因素占据了主导地位。积极分子的动力源于心理性与文化性的因素。积极分子自身可能构成一个关系相对紧密的社交圈,这满足了其中部分成员对社交以及某些心理欲望的需求。例如,一位观察者在进入实地后,发现所观察的邻里更接近于一个“陌生人社区”,“同处于一个社区的居民都彼此不太熟悉,过着自己的生活……”。但是,当她进入邻里积极分子圈子后,却感受到了“熟人社会”的一面,因为这些人在一起的时候表现得“亲密无间”,进行着“张家长李家短的闲谈”。[42]
互惠型交换与社会交往网络带来了居委会对积极分子所具有的人情制约。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有必要对一个西方式误解进行澄清。受西方学术传统影响的一些研究者试图从“志愿主义”的视角来理解存在于城市邻里中的积极性。在他们看来,城市民间生活的活跃程度与志愿主义的发展水平有关。例如,艾秀慈(Charlottes Ikels)在有关广州的研究中描述了改革后中国城市志愿主义的缺乏[43]。潘天舒特别注意到上海市邻里中的志愿主义,并认为改革后中国低水平的志愿主义是对社区建设中居民普遍参与的缺乏的现象的最佳解释[44]。芮杰明提出了“地方志愿主义(local voluntarism)”这一概念,它与个人行为所能获得的利益没有什么关系,主要源于个人的精神刺激,源于一种为社区作贡献的渴望,一种肯定自己价值的渴望,一种与邻居融合的渴望[45]。但是,目前中国城市邻里中的积极性,是一种比志愿主义更为微妙的东西,对这一因素的西方式理解很容易让人误入歧途。中国邻里中的“志愿主义”这一概念强调了类似于西方市民参与背后的志愿主义,这其实忽略了中国社会与中国文化的特殊性质。对于所谓的“积极分子”来说,之所以积极为邻里提供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其实不是出于关心公益的志愿主义,而是由于人情所限。如果把一部分居民之所以与居委会合作、积极参与邻里事务的原因完全理解为志愿主义并不是特别准确的。事实上,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人情与面子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一些表面上类似于公益行为的东西其实是由人情与面子这一因素在背后推动的。而且,这一因素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观念,与西方的志愿主义有着根本的不同。后者实际上是从一种个人主义式的角度来理解人们参与公共生活、热心服务于公益的心理动机,认为志愿主义行为是实现个人价值、满足个人心理需求的途径。在这种思路中,志愿者的决策是以个人为中心、独立地作出的。而在中国城市邻里中,问题的关键不仅仅在于积极分子本身的社会心理需求,还同时在于他们是在其所处的具体社会结构中作出积极参与邻里事务的行动决策的。具体来说,我们既要把积极分子的行为置于个人主义式的框架下来理解,也要将其行为置于社会结构的框架下来理解;我们既要考虑积极分子自身的心理对其行动的影响,也要考虑积极分子与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具体关系结构对其行动的影响。对于积极分子来说,并不完全是出于个人主义式的社会心理冲动而表现出积极性的,他们的行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行动所赖以进行的地理空间——城市邻里中其他行动者的作用。他们在邻里生活中的具体表现,与居民委员会成员对其存在的人情约束息息相关。他们不是纯粹根据个人自身需要来决策的西方人,而是习惯于根据“社会”对自身的要求来调整个人行动的中国人。(https://www.daowen.com)
站在这样一个非志愿主义的视角下,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理解居委会、积极分子与居民之间的微妙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居委会动员居民的能力以及楼组长的工作效率,都与他们在人情方面所进行的“投资”,以及由此而来的“投资回报”息息相关。
“上面”派下来的任务完成得如何,取决于居委会与楼组长等积极分子之间、楼组长等积极分子与一般居民之间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又取决于很多其他的因素。例如,邻里中一般人际交往的稠密程度、居委会与积极分子之间的“感情”培养程度,以及积极分子与一般居民之间的“感情”培养程度。在一些老式住宅区,由于居民之间的人际互动与传统人情交往因素更多一些,居委会对积极分子的感情投资时间较长、基础较为深厚,居委会的工作完成得就更好一些,楼组长利用人情关系对居民进行动员的能力也相对强一些。而在一些新的商品房住宅区,情况就完全不同了。2003年上海市居委会干部直接选举中,BCY居委不同小区居民投票率的差异就说明了这一问题。这个居委下辖小区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老式小区80弄;二是纳入居委会管理有较长一段时间的商品房小区311弄;三是刚纳入居委会管理、居委会的感情投资工作尚未完全展开的商品房小区46弄。在这次选举中,这三类小区居民投票率的高低正好由高到低排列,其中原因,就与上面提到的因素有关。这个居委会所辖的大多数楼房以前都是按照工作系统分配下来的公房,同一幢楼甚至是邻近的几幢楼的居民往往是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彼此之间共同话题比较多,平时见面时也会聊上几句。而且,老的楼房中居民居住时间都比较长,这样居民之间都较熟。居委会与楼组长等积极分子交情比较好,对他们的驱动能力要强一些,而积极分子对居民的动员能力也要强一些。不过,46弄是一个新商品房小区,建立时间不长,居民之间比较生疏。更为重要的是,居委会干部与这个小区中的楼组长尚未建立良好的个人关系,无法支使他们来完成自己的任务。对此,居委会的Z主任颇有怨言,认为在直接选举中:“(46弄)那边的楼组长也不够好,不够热心这项工作,做工作没有那么细致。……311弄也是新的,不过311弄比46弄要好,因为这边的楼组长好,他们对居委会的工作热心,工作的时候够细致、耐心,平时也肯到居民的家里谈谈家常,了解情况,传达消息。”这与感情“投资”有关。Z主任总结说:“平时关系打牢了,才能在关键的时候发挥作用,不能到有大事情来了以后再临时发动。居委会的很多工作都在于平时,一定要在平时打好基础,和居民建立好良好的关系。平时多到小区走走,多和居民谈谈家常,让他们信任你,这样在关键的时候才能做好居委会的工作,完成任务。”
担任楼组长的积极分子大多是退休人员或无业人员,他们之所以愿意担任这一工作,除了自己个人的时间条件以及对邻里生活的兴趣外,往往也与居委会干部的“面子”有关,因为他们很多都是在居委会干部的再三动员下担任这一工作的。各楼楼组长都是由书记和主任听热心的居民反映以及在自己与居民的接触中慢慢“物色”出来的。他们会反复上门做工作,直到自己“物色”的对象答应[46]。这样,在一开始楼组长往往就与居委会干部建立了正式工作关系之外的“人情”关系,大家都会彼此照顾、彼此帮忙,而以感情为纽带的人际联系又在反复的互动与互惠中得到加强。这种感情是需要投资的。正因为楼组长在居委会完成上面布置的任务中居于重要角色以及对楼组长的驱动需要以长时期的笼络与感情培养为基础,所以居委会干部往往会对与楼组长的感情联络方面进行巨大的投资。他们逢年过节时会给楼组长送一些小礼物,还会不时请楼组长参加一些娱乐性的活动,如旅游、参观等。JX居委一年的活动经费才14 000元,在春节的时候竟然花了4 500元为楼组长搞一次联欢会,而平时则“一年慰问两次楼组长,夏季一次,冬季一次。夏天天气热,一般就买些毛巾、肥皂送给他们,上次过年搞联欢那次就每人给一瓶油”。2004年,“上面”给JX居委的活动经费减少了,党支部书记抱怨经费不足,认为这会“影响凝聚力工程”。[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