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化社区参与、抗议型社区参与和公共型社区参与
2026年01月16日
(二)体制化
社区参与、抗议型社区参与和公共型社区参与
中国社会区别于大多数其他社会的特点之一,是国家的强大与“体制”内力量对社会的深刻渗透。这意味着,在中国讨论诸如社区参与这样的地方性公共参与行为,必须站在一个政治化的维度上进行。尽管笔者对盛行于中国城市基层研究中的国家-社会分析框架提出了质疑[22],但大体而言,城市社区参与中的差异性还应该置于一个类似于国家-社会的分析框架中来理解。基于这一认识,依据社区参与行为与现有体制的关系,可以把社区参与分为体制化社区参与、抗议型社区参与和公共型社区参与三种类型。
在体制化社区参与中,参与者被体制动员出来、具体行动又被纳入体制化的表达渠道之中。近十多年来中国城市展开的社区建设运动,实际上是把城市社区作为国家治理单元进一步纳入“体制”之内的一项尝试[23]。在体制内部努力实现向基层的渗透、重构都市行政神经末梢的过程中,社区居民被体制内的力量动员参与到社区事务中,并部分地满足了体制的需要[24]。
在抗议型社区参与中,人们的地方性公共参与行为并未得到现有体制的支持,而其具体指向又具有一定的抗议政治的特征。这种另类的社区参与却在近十年中得到很大发展。为了解决地方化的利益问题,社区中的居民可能被卷入到地方性的公共参与中,并采取抗议性的集体行动来捍卫自己的利益[25]。这一类型类似于杨敏所归纳的“权益性参与”:利益冲突激起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与团结精神,并运用种种个体策略和集体行动表达自己的反抗[26]。
在公共型参与中,人们参与的动机与表达渠道并不具有浓厚的体制色彩,但其指向也不是抗议性的。这种参与并不是被体制力量动员出来的,而主要是由一种自发地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去的动机所驱动。比如,李海金所描述的社区论坛[27]及黄晓星所描述“洗楼梯”[28]均属于公共型的社区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