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回顾与研究方法

一、文献回顾与研究方法

大量文献分析了社会转型期中国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化问题,并出现了一些不同观点。第一类观点认为社会转型中国家的权力与过去相比有所弱化,这可被称为“国家权力弱化论”。大致而言,以“市民社会”或“公共圈”理论为研究范式的文献基本上都赞同这一观点,一些强调市场化改革对国家控制社会能力的削弱的研究也持有这一观点[1];另一类观点则认为,国家对社会仍然保持着相当的控制能力,在一些领域以特定形式出现的国家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这可被称为“国家权力延续论”。一些研究者并不完全赞同改革后独立的社会空间得到扩张的观点,而是认为国家仍然保持着对社会强大的动员能力[2]。这与苏黛瑞(Dorothy Solinger)的观点在逻辑上是相符的,她认为,中国改革中的国家-社会关系具有相当的延续与稳定性质[3]。在近年来有关“市场转型”理论的争论中,反对倪志伟(Victor Nee)观点的一方也大致可以归为此类[4]。

上述两类观点都是在自己的理论前提及分析框架内得出结论的,并且都有经验资料作支撑。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力的强弱、作用范围的大小,在不同领域、不同条件下也许会表现出多重面目,呈现纷繁复杂的局面。本文所关注的是,在国家与社会直接接触的城市邻里这一微观层面,国家对社会是否仍保持着强大的控制动员能力?事实上,这一问题恰恰也是目前城市邻里研究中的一个中心问题[5]。围绕这一问题,存在着两派对立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近20多年来的经济社会变迁使得国家在邻里所展现的力量大为下降。例如,潘天舒关于城市邻里的研究指出,社区建设运动正使得居民委员会逐渐成为一个服务性组织而非控制性工具[6]。朱健刚强调了来自城市基层的对国家话语的扭曲与巧妙反抗,并指出国家对基层社会的实际控制与有效动员能力正在减弱[7]。林尚立关于居委会的研究指出,计划经济体制所形成的全能型政府调控模式将逐渐消失,居委会也将由政府派出机构的“派出机构”转变为一个自治性的机构。这样,在城市基层将出现一个相对独立于国家的社会,即一个基层群众自治得到充分发展的社会。[8]

第二种观点强调了社会转型背景下的社区建设运动所带来的城市政权向基层社会的渗透,以及国家以各种形式在邻里中再现。一些文献分析了国家对城市新兴社会空间与组织的支配与塑造[9],另一些文献则指出近些年居民委员会的行政化趋势以及由此而来的国家政权的向下渗透[10]。例如,朱健刚关于“社区行政建设”的研究表明,街区权力正在强化,国家正借助于社区建设运动试图渗透到城市基层,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功[11]。而刘春荣的观点实际上暗示,近十年来国家与城市基层民众之间具有更加强烈联系纽带,借助于“社区政权”这一治理形式,占据统治地位的党-国家摆脱了过去垂直结构的限制,而在一个平行的维度上获得了权力的延伸[12]。芮杰明(Benjamin L.Read)有关“行政性草根接触”的概念强调了国家借助于居民委员会这一中介对社会进行渗透的一面。根据他的分析,居委会为国家服务的首要功能是对居民的信息监控,而人们会与居委会主动合作,向其提供信息。他还从国家-社会关系模式的角度来分析积极分子,强调了其在国家动员中的作用,并指出这种国家动员式积极性表明国家仍然具有塑造基层社会的组织模式与疏导社会参与能量的巨大能力。[13](https://www.daowen.com)

上述两类观点都有其合理之处,也有其局限所在。那么,究竟谁是谁非,抑或双方都是错的?一方面,社区建设运动中国家向城市基层的渗透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正如很多迹象表明的,党-国家正力图以各种方式加强其对邻里的渗透,而且常常能对邻里进行一定的控制(例如对城市草根运动的压制);但另一方面,国家也无法像过去一样拥有对邻里的强大动员与控制能力,因为目前城市邻里的景象与二三十年前的邻里景象完全不同[14]。在笔者看来,我们需要一个超越了争论的双方、同时又能融合双方的理论解释。认为“国家对邻里的控制不再”的第一种观点可以称为“断裂”论,因为它强调国家对城市基层控制力的丧失,这实际上意味着在城市基层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断裂的;而认为“国家向邻里渗透”的第二种观点则可以称为“嵌入”论,因为它假设在城市基层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还像过去一样,社会紧紧地镶嵌在国家提供的框架之中。笔者认为,目前城市基层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并非是断裂的,也不是嵌入式的,而是呈现一种“粘连”状态,即国家与社会仍然有相当程度的接触,但并不是牢固地镶嵌在一起的,而是相对较为松散地黏合在一起。国家对邻里的动员与控制并非像“嵌入”论所想象的那么强,但国家也未从邻里社会的视野中完全消失。

在下一部分中,笔者将从理论上对这一观点展开详细阐述。在此,先对本文的研究对象及所使用的经验资料的来源作一简要说明。本文将以上海的城市邻里为主要研究对象。当然,选择上海市这样一个具有一定特殊性质的个案可能会招致有关研究的“代表性”问题的指责。不过,由于现代社会发展模式的趋同性,不同城市的邻里都具有一些共同特征。例如,芮杰明对中国不同城市居民委员会的观察强调了大中型城市之间的相似性。他认为,尽管不同城市中居民委员会在组织、操作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在基本制度特征方面具有一致性,如面临同样的法律,必须履行同样的核心职责,等等。[15]而且,笔者认为,选择一个具有良好学术价值的个案进行深入的研究,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中国基层社会微妙的运作机制的理解,甚至是发掘出一些带有普遍性的一般问题与解释框架。

本文研究中涉及的经验资料,主要源于如下几个方面。第一,相关领域的专题研究与调查报告。关于中国城市邻里与居民委员会组织的三项专题研究都是以博士论文的形式出现的,其中两份关于上海市的研究产生于人类学领域的研究者[16];一份关于北京市的研究产生于政治学领域的研究者[17]。调查报告主要是由上海的一批学者于2003年对居委会与邻里进行个案调查之后撰写的[18]。第二,笔者个人有关上海市邻里的实地调查资料。这包括有关黄浦区的BXL、杨浦区的BCY与JX三个邻里的实地调查资料[19],以及笔者利用座谈会与深入访谈等形式对多个居委会与基层党组织进行调查所获得的资料[20]。第三,1999年上海市民政局围绕“上海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体制”问题展开的、在全市范围内的随机抽样调查数据。这次调查以问卷调查形式进行,被访者分为一般居民与居民委员会干部两类。在具体调查过程中,共发放居民问卷1 200份,回收有效问卷1 079份;共发放居委会干部问卷60份,回收有效问卷60份。上述三类资料构成了本文得出研究结论的资料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