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折:别有幽愁暗恨生

五、转折:别有幽愁暗恨生

正当大部分业主以为X市业委会联谊会指日可待的时候,行动精英集团结构悄悄发生了改变,行动精英间关系也因此产生了微妙变化。在行动初期,A先生是整个集团的核心人物,行动精英们纷纷尊他为“老大”;随着业联会筹委会工作的深入,负责日常工作事务的B女士和C女士的地位开始慢慢提高,实际上成了另两个核心。但是,她们和A先生的工作风格有较大差异,在业联会筹委会的具体行动策略上也与A先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分歧。A先生名声在外,不仅经常去街道、社区单位讲课,还应邀到各个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站制作节目。他登上过X市知名的岭南大讲坛,还去欧洲参加中欧论坛。A先生说:“我要向芙蓉姐姐学习,大胆抛头露面,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在做的事情。”[36]B女士和C女士则比较低调。这两位女性拥有体制内工作的丰富经验,熟悉政府的运作逻辑。她们尽量避免与物业管理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直接发生冲突,致力于完成业联会筹委会的各项具体事务。她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我们是来给政府帮忙的,而不是添乱”[37]。

在实际工作中,两种迥异的工作风格导致了行动精英在策略上的实质冲突。当专项维修资金联合追讨行动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时候,行动精英内部对下一步的方向产生了矛盾。A先生和D先生一致认为应该趁热打铁,发起业主立法倡议活动;B女士和C女士则认为业联会筹委会应该恪守本分,尽量避免给政府部门更大压力,以免招致不必要的麻烦。精英们谁也说服不了谁,只好分头行动。一方面,A先生和D先生借助业联会筹委会在联合追讨行动中聚集起来的人气,积极展开了一系列立法倡议活动。另一方面,B女士和C女士则认为业联会筹委会目前并无正式的合法身份却闹出如此多动静,会令人不安。她们把业联会筹委会内部职务如“主席”“秘书长”等统统改为“志愿者”;在开展活动时,也较少使用业联会筹委会公章,转而一律以各小区业委会联名方式发起,尽量避免使业联会筹委会成为政府眼中非拔除不可的“钉子”。

虽然B女士和C女士如此谨慎,但是2008年奥运年的到来还是让业联会筹委会走到了其组织生命的终点。因领导物业专项资金联合追讨行动、积极倡导业主立法等活动,业联会筹委会被政府以“维稳”的名义取缔。此时,原来同情和支持他们的官员其态度也很明朗,表示不能再支持其行动。2008年上半年,业联会筹委会停止了运行。政府对业联会筹委会的负面评价对业主共同行动也造成了重创[38]。

此后,行动精英们开始积极尝试业联会筹委会的替代形式。2008年5月,正大公司正式注册成功,B女士为董事长,并复制了原业联会筹委会的活动模式。不久,另一个大城市的Z市和谐社区发展中心[39]开始在X市开展业主培训、研讨活动。他们建议成立X市业委会联席会议[40]以规避身份合法性问题。行动精英们采纳了此建议。考虑到A先生风头太劲,他们仅选举B女士、C女士和另一位业主成为第一次会议的召集人。2009年年初,联席会议拟召开第一次会议。但就在会议前一晚,B女士接到了X市综治办的电话,说他们非法组织会议。于是,他们只好临时将会议地点转移到X市郊区某度假村举行。此事过后,B女士和C女士等人经多方打听,竟得知是A先生举报了他们[41]。这件事造成了B女士和A先生的决裂,X市各行动精英再无兴致继续召开联席会议。

差不多同时,另一件事情也发生了。由于正大公司的内部成员在发展理念上(比如以营利为主还是以公益为主)不一致,B女士以公司董事长身份强制换掉了几届总经理。虽然B女士认为自己坚持公益很有道理,但是此举还是使得其他股东们丧失了对B女士的信任,他们不再对未来合作抱有期望。2009年5月,正大公司股东间宣告决裂,正大公司也不再开展具体业务。(https://www.daowen.com)

由于这几次不愉快也并不成功的合作,行动精英间的关系和信任受到了较强烈的冲击。A先生、B女士、C女士都失去了彼此合作的兴趣。不仅如此,为了争夺业主和社会资源,他们开始相互散布关于彼此的各种“说法”[42]。这些说法主要集中在“反国家”“谋私利”“无能”等方面。比如,有人说A先生已被安全部门逮捕,有的则称他早已入狱,还有的宣称他是境外势力派来的潜伏者。类似的说法不仅集中在行动精英身上,还蔓延到了其拥护者。一名拥护A先生的行动精英自称其为退休的公安干部,但有人立即跳出来说,其所谓退休公安干部的身份是假的,他实际上是有过不良记录的普通职工而已。如此种种,行动精英间的相互攻击层出不穷。又如,关于业联会筹委会办公期间的经费,对这一敏感问题A先生、B女生和C女士的说法也都不相同(见表1)。

表1 业联会筹委会办公期间经费使用情况的三种说法

图示

行动精英的内部斗争使大部分业主无所适从。渐渐地,他们对开发商利益集团的相对剥夺感转换为对行动精英内部斗争的不满和怨恨。与此同时,原本来自媒体、官员、大学研究机构和非营利组织的社会资源也分散地进入不同的行动精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