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与机制:高投票率的诞生

三、过程与机制:高投票率的诞生

直到选举的当日,我们发现还存在另一种可能性:不在于投票率是假的,而在于投票率太过简单抽象(数字表面上具体而其实最抽象),而选举的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仅仅关注投票率,不免要错过选举过程中许多至关重要的事实。“投票率”把所有的投票者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而忽视了投票者的异质性,即他们的参与程度是存在差别的。在观察的基础上,我们把社区选举中的居民参与分为四个层次:(1)高度参与:不仅亲自投票,而且充当选举工作人员(或者扮演“反对者”的角色,对选举程序或候选人提出质疑);(2)中度参与:亲自投票;(3)低度参与:委托投票;(4)不参与:不登记,不投票,或者登记但不投票,这也是一种参与形式[25],因为他们的态度最终会在投票结果中得到反映。换言之,居民的参与是不均衡的,而投票率无法反映这种不均衡。实际上,亲自投票还可以细分为:(1)亲自到投票站投票和(2)在家里向流动票箱投票;委托投票可以细分为:(1)委托家人投票和(2)委托外人(积极分子、邻居、熟人)投票。在一定程度上,投票率是一个障眼法,我们必须先解构投票率,然后才能接近投票的真相。

我们必须考察:谁在投票?以什么方式投票?他们在什么地方投票?他们各有多少人?搞清楚这些问题,选举就走出了数字的抽象化陷阱,而成为一个饱满的有质感的现实。

几乎所有的社区都有一个选举仪式,L小区和H新村也不例外。L的会场(主投票站)设在老年活动室,可容纳80—100人,4个五星级楼组的选民在会场投票,共设15个票箱,会场内、外和小区门口各设1个票箱,另有12个流动票箱,每隔3个或4个楼道安置1个。H的会场设在S大学的礼堂,可容纳280—300人,楼组长、党员骨干在那里集中投票,其余的选民在居委会办公地点投票。

在投票现场,我们注意到,许多选民拿着多张选举证来“兑换”选票,少则三四张,多则二十余张。通过现场采访,我们发现:那些拿2—4张选票的人,他们往往都是“家庭代表”,也就是说,一个家庭通常只有一名成员亲自前来投票。我们问:“家里其他人怎么没过来?”他们的答复基本分为两种:一是“没空”,做家务或外出了;二是“一家人,一个人来就可以了,省得麻烦”。尤以后者居多。那么,这些选民如何决定选票的投向呢?绝大多数选民是在公开或半公开的状态下(往往是在工作人员的注视和指导下)填写选票的,工作人员(主要由党员骨干充任)对竞选人/候选人的介绍发挥了很大的作用。L小区的W书记告诉我们:

引导的方式方法,要巧妙,既要达到目的,又要……(6月)17日晚上(选举前夜),我给党员骨干挨个打电话,讲选举证、选民介绍的事,明天的选举靠你们了,你们自己了解吗?我一个一个解释,最终的决定权在他们,但你有义务向群众介绍竞选人的情况。如果他们不清楚,我就再解释一遍。那天我一直很晚才回家。[26]

在有的社区,工作人员甚至直接“示范”,“帮”选民填好第一张选票,然后让对方照葫芦画瓢,但有时候多个选民同时来领票,工作人员一时兼顾不过来,便出现了“独立选民”,他们往往倾向于按选票上的排名先后打圈,可能是因为预见到这种情况,有的社区没有按竞选人姓氏笔画进行排名,而是把自己中意的人选排在前面,把“陪选者”列在后面。总体来看,另选他人的情况在各个小区都比较少见。在H新村,我们访问了一位刚刚投完票的老先生,他是S大学的退休教师,他投了两票,另一票是老伴的,我问他选人的标准是什么?他回答说:“我选的就是原来的居委会成员,另选他人没有用,选不上,到时候,你投一票,也张榜公示了,人家会脸红,怎么就一票。所以干脆不要另外选。”

如果说一家人到投票站比较麻烦,那么,流动票箱上门的情形又如何呢?我们跟随一个楼组长挨家挨户给选民发选票,路上遇到一些居民外出买菜或办事,楼组长便笑着打招呼:“出去啊,先把票投了吧!”对方十有八九回答:“我家里还有人。”我们发现,流动票箱仅仅有助于提高家庭的投票率,而没有改变以家庭为基本投票单位的状况。一方面它最大限度地降低选民的投票成本,足不出户、举手之劳;同时又增加了选民与选举工作人员(通常彼此是熟人或“半熟人”)面对面的接触(face-to-face interaction),不投票就会驳后者的面子,从而提高了不投票的成本,所以在家的人基本都会选择投票,只有极个别人以不熟悉候选人为由投弃权票,而这在工作人员看来就等于不投票,很不悦地对我们说:“你看这素质”;另一方面,几乎所有家庭的选票都是由一人填写的,在填写过程中,也不见他们征求其他家庭成员的意见;相反,他们更倾向于问楼组长或选举工作人员:“侬觉得谁比较好?”然后,楼组长就会按照总支书记的宣传口径对竞选人进行介绍,他们则依样画葫芦,投票就这样完成了。(https://www.daowen.com)

这使我们意识到,尽管实行的是“海选”,但最基本的投票单位却是家庭而非个人。为了验证这一推测,事后我们在L小区访问了50位居民(我们假定他们代表50户家庭),其中23名受访者(其中5人是积极分子,4人家中至少有一名积极分子)表示,他们家里的选票是由一人“全权负责”,而这个人通常是家庭中较年长的女性;有3人是夫妻双双去投票的(夫妻都是党员、积极分子);有15人是委托楼组长、党小组长或邻居代为投票的(如果其邻居是积极分子,按积极分子计,这样,委托积极分子投票的有12人);3人(及其家庭)没有参与投票;6人表示不清楚[27]。在这50户家庭中,有近半数(46%)是以家庭为单位投票的,积极分子也不例外,除非夫妻双双都是积极分子;同时,有12户家庭是委托积极分子投票的。这样一来,有24户家庭(48%)的选票掌握在积极分子手中。

正如访问结果所显示的,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会有人来亲自投票的,还有一部分家庭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或不愿意投票,他们往往会委托其他人代为投票,社区中的积极分子(譬如楼组长、党小组长、党员骨干)就是他们的首选委托对象,因为他们是通过积极分子才知道选举这回事情,选举的前期组织工作也主要依靠积极分子完成的,而他们平时跟积极分子也比较熟悉。选举前夕,由于担心有人弃权,积极分子还会进行动员,这个时候,如果有人确定自己不愿或无暇投票,就会顺水推舟,委托积极分子投票。对于选民而言,他们既节约了选举成本,又给了积极分子面子,避免因弃权而带来的不投票成本——在许多居委会“干部”和居民看来,弃权行为是不支持居委会工作的表现(缺乏公德),是对积极分子们辛勤劳动的“辜负”(缺乏私德),“损人不利己”,因而是不近人情甚至不道德的。须知,在中国这样一个情理社会[28]中,“一个人如果不能做到礼尚往来,或者不能将心比心,就要被人看作不道德,违反了人情”[29]。相比之下,委托投票只是一句话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对于楼组长而言,投票率不仅是评选星级楼组的一个指标,也是衡量自己工作能力和群众基础的一个尺度,因此他们很乐意接受委托,甚至主动提出“帮”他人投票。

在H新村,一位积极分子颇为得意地告诉我们,她一共投了26张票。在她看来,这表明了群众对她的信任,她大概不知道,根据选举规则,一个选民最多只能接受3个人的委托。另外一位楼组长对选举规则似乎更加了解,她告诉我,她所在楼组有3户人家委托她投票,都出具了委托书。我问:“那他们有没有告诉你,他们打算选谁?”她回答说:“他们都说,侬选啥人,我就选啥人。”积极分子一般会亲身参与投票,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或不愿到场的居民就委托他们代为投票,但往往都没有表明自己的投票意向,而是慷慨地赠予了这一权利。也就是说,一个积极分子实际上拥有多张选票,我们姑且称之为“复票权”。这与英国历史上的“复票权”不同,积极分子的“复票权”不是国家赋予少数精英的法定权利,恰恰相反,这在很大程度上有悖于国家的规定,它是选民自愿赋予的,是一种多方合谋的变通行为:一部分选民借以逃避“义务”,积极分子以此来支持自己居委会的工作、为圈内人助选——我们常常看到积极分子与相熟的竞选人/候选人热情地打招呼:“我刚刚投了侬的票。”或者更直白地说:“侬当选肯定没问题的,我们都支持侬。”党总支(及其支配下的选委会)/居委会(上届居委会在选举程序启动后便告解散,但仍照常工作,名亡而实存)则乐于借此实现高投票率和选票的集中[30],而政府“双过半”的规定正好为这种行为提供了制度性的激励。

正是这两种投票机制的存在,使得社区“海选”获得了很高的投票率。由于存在“一人多票”现象,所以实际的参选人数远远没有投票率那么高。这个投票率既是真实的,又是虚幻的。说它真实,是因为它确实是由投票产生的,而且没有人质疑它的合法性;说它虚幻,是因为它掩盖了相当一部分选民不投票的事实。

在L和H两个社区,受客观条件所限(L小区的流动票箱太多而我们人手太少,H小区的居委会投票站过于拥挤难以观察),我们没能统计出委托投票的精确数值,只能大致推断每个选民投3—4票(含本人的选票)。这个遗憾在另外两个社区得到弥补,一个是P区的X新村,另一个是B区的Y小区。X新村是新建不久的高档商品房社区,实行的也是“海选”,共设2个投票站,我们对整个投票过程进行了“实时监控”,发现共有314人前来投票(我们假定不存在重复投票的情况),最后回收选票2 401张,平均每人投出7.64张选票。Y小区是一个单位社区,其居民以某著名国有大型企业的职工为主(其中许多人是当年筹建企业时从外地调入的),此次实行“直选”,这个小区也是我们的个案中唯一提供物质激励的,每个选民在投票后可获得一块香皂和一条毛巾(价值约3元钱),我们统计了其中一个投票站的投票情况,大约110人投出了170张选票,平均每个选民投1.55票。保守估计,整个小区的人均投票数不会超过2。

在L、H、X、Y四个社区,虽然都存在“一人多票”的现象和前面所说的两种投票机制,但委托投票的程度是存在较大差距的。我们猜想,这可能跟社区类型和选举的组织策略有关:L、H是老式公房居民区,历史较长,组织网络和社会关系网络相对发达(L更多依靠党组织,H更多依靠楼组长),可归为“半熟人社区”,它们同时还是老龄化社区,而老年人既有社区认同感,又有闲暇,L小区还设了大量流动票箱;而X新村是商品房社区,邻里交往很少,正式的组织网络和非正式的关系网络都尚未发育,陌生化程度很高,“社区”色彩最淡,居民又以年轻的白领为主,按照居民区支部书记的说法:“他们经济水平高,文化层次高,对居委会基本没有什么需求;再说,他的收入高,你的收入低,根本就看不起你。”Y小区是我们观察的个案中委托投票率最低的,其原因可能在于:单位社区使得居民间的业缘关系发达,小礼品提供了选择性激励,投票站设在小区门口方便了居民投票,第一代移民与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之间的派性政治可能也发挥了作用(双方都想把“自己人”选上去)。至于这些推测能否成立,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