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改革的政治后果:观察“政治功效意识”与“社区归属意识”

(三)有限改革的政治后果:观察“政治功效意识”与“ 社区归属意识”

本研究将透过中国大陆城市社区换届的直接选举,就“政治功效意识”和“社区归属意识”两层面,借此蠡测当前“居委会选举”所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

本文所谓换届选举的直选,是指符合社区选民资格的每一位选民直接提名、票选社区居委会成员。其关键在社区居民的每人一票,因此不同于之前由社区居民代表(包括户代表)所进行的间接选举[39]。由于居民代表投票的方式,控制与动员相对容易,因此,对主导换届的党政干部而言,直选所涉及的动员能量,与间接选举不可同日而语。对此,我们可以从一项2000年上海民调的结果中,清楚观察到:一般居民既不在乎也不特别支持居委会直接选举[40]。

此外,中国并未全面推行直选,故其城市基层选举,同时可见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一般而言,只有组织情况良好、社区矛盾较少的社区,才被允许实行直接选举[41]。结果各地政府均以提高直选率相标榜,因而产生加码攀比的毛病。例如,上海2006年的换届选举,市层面预设的直选比率是40%,到区层面就加码到50%,到了部分街道,指标更上升到“全面覆盖”[42]。

本文之所以从“政治功效意识”和“社区归属意识”入手观察,其思路如下。首先,就政治功效意识而言,如戴尔蒙德(Diamond)所指出,19世纪以降,涉入第一波与第二波民主化浪潮的各国,都是在受限选举的持续与扩张中逐步过渡到现代民主国家[43]。换言之,即便属于有所控制的选举参与仍将可能逐步侵蚀(erode)民众对威权政体的服从习惯,提升民众能力与功效的意识。当然,若能不断重复实践此类受控制的选举,将更能创造出具有经验、自觉、且能自我主导(self-direct)的选举参与者。此外,政府官员也通常会迫于选举压力,对选民有更具体的响应[44]。

就相关经验研究言,芬克尔(Finkle)曾于1985年、1987年对美国及联邦德国的选举进行研究,发现投票参与明显有助提升选民的功效意识,让选民认为自己更有能力能去影响政府,同时发现选举参与也能提高参与者的政治能力[45]。此外,史天健研究中国人大选举的投票参与,也发现即便深受限制,选举制度仍能促成投票者以“参与投票”作为平衡策略的意识,终而提高投票的政治效益[46]。总言之,动员参与和选举制度相结合的后果,往往有助于参与者增强其对政治过程的理解,并提升其对选举功能的认识[47]。但中国大陆的城市基层选举是否同样发挥此类功能,是其他研究所未涉及的,也正是本研究之主题。

另一方面,目前的城市基层选举是否有助强化居民与社区的联系,促成居民社区认同与归属的意识?这又是另一项关键问题。所谓社区认同,根据孙立平的看法,是“将这个社区看作是自己的,对这个社区有感情的投入。……这是社区的最基本的基础,也是将社区与社区成员联系起来的最基本的纽带。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社区发展中存在的一个致命缺陷,就是社区成员对社区的认同感普遍偏低”[48]。换言之,“社区归属感也许是社区发展最为宝贵的资源。当社区成员普遍具有较强的社区归属感时,[居民]自治……就会变得容易开展”[49]。

社区归属意识虽然十分重要,但相关研究较有限,其中徐勇调查发现,透过社区活动的参与,将促进社区居民的相互了解和沟通,由此建构对社区事务的共同关注和社区疆界的情感认同,以克服城市作为“异质型社区”的冷漠和疏远[50]。部分研究同样指出,选举过程中的选民登记、候选人推荐、直接投票等动员式参与的程序,创造出极多频密的互动机会,帮助居民了解社区,从而提升个人的社区情感和向心力[51]。

对此,比较具体的个案研究同样来自徐勇的研究,根据其对广西武鸣县的社区直选观察,尽管一般社区成员更关心其自身利益,一旦参与居委会的选举过程之后,便为社区利益优先的氛围所包围,其投票行为转而取决于社区公共利益的所在。而主导选举的居委会干部,也因为社区选举的举办对社区环境产生更深刻的关怀,改变过去唯遵上意行事的作风,同样强化了居委会主事者对所处社区的认同[52]。换言之,选举参与的影响,同样发生在居民与干部两个层次之上。而透过选举参与的持续与扩张,逐渐形成一种自下而上的驱动力量,改变昔日由上而下的单向领导模式,形成政府管理与居民需求的上下平衡,刺激干部、居民双方对本乡本土社区的认同。

综合上述,吾人对于现存城市基层选举影响的评估,固然必须考虑国家的强势主导和动员参与,但却也不可忽视居民在选举参与过程中所可能培育、激发的功效意识与归属意识,此种参与意识的逐步壮大,将可逐步强化基层社区的架构与能量,成为由下而上发展基层社会、民主政治的潜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