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和谐小区”:没有党组织的党的领导与动员
在传统的街居制中,除了“街道-居委会”这一行政体系之外,另一重要权力体系就是各级党组织。尽管原则上党组织对行政事务不插手,但实际上街道党委处于整个社区正式权力的中心枢纽地位[37]。根据中共北京市委2000年第3号文件《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党组织在街道、社区发挥的主要职能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领导街道办事处、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对经济社会组织实施管理、服务和政治领导;街道社区干部的培养、选拔、任免和监督;解决基层问题和矛盾,维护首都稳定;了解社情民意等。可以说,党组织的工作基本涵盖了基层治理的主要方面。虽然随着权力分散、多元治理理念在基层社区治理中的兴起,党组织的职能更多地向制度建设、统筹规划、政治领导和利益协调等方面集中,较少涉及具体事务的决策。但居委会党支部和众多的党员小组这样的实体性组织在每个社区仍广泛存在,它们构成了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基层社会的领导和进行社会动员的网络依托。
对于大多数类似芳雅家园这样的商品房小区,不设居委会意味着切断了基层党组织的进一步下伸。而且由于绝大多数小区内的党员的组织关系都在“单位”,这也为小区党组织的建立增加了难度,但国家“重建党组织对基层社会领导”的努力从未中断过。2005年3月1日,ZB居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张琴将芳雅家园业委会主任赵兵请到了居委会办公室,商议在芳雅家园建立党支部事宜,参加讨论的还有小区的一名老年业主薛玉。薛退休之前是江西省的老干部,因女儿家在芳雅家园而来这边短住,她平时就十分关心政治问题和国家大事,不仅参加组织小区内的老年人活动,还经常到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与工作人员讨论新型小区的治理理念。听说要与居委会讨论关于建立党支部的事,她也积极参与了。会上,张书记提出希望赵兵能够统计一下小区内常住党员人数,号召建立一个党支部。但赵认为这个工作不好做,没有理由突然搞这么一个党员身份的大调查。薛也根据自己对老年工作的经验说,“这里业主相互不认识,所以工作很难进展……(只找到)两三个党员没有什么意思”。赵兵认为可以把小区内的党员组织起来为建设小区发挥积极作用,但不必统计全部人员,而是根据个人意愿,只要愿意参加活动就是积极分子,就发展他们。可以首先从业主中动员6个,让物业公司、保安队也动员几个,构成一个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党支部,对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起到监督的作用。这才是贴近业主利益和需要的工作,一段时间以后业主就会认识到党支部的重要性,其他党员也会积极参与到这个支部中来。张书记显然对这一提议并不满意,她强调“成立党支部必须得起到作用”,不能是一个“空心党支部”,所以人数必须确定、组织必须清晰。于是,关于建立党支部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就这样不了了之。之后,社区党支部似乎也认为建立党支部的做法不可行,因此再没有举行过类似的会谈。
虽然自上而下建立党支部的官方提议在芳雅家园中受挫,但以党员身份号召积极参与小区建设的想法却在业主中产生了共鸣。一些业主听说此事后认为,虽然实体性的党小组不好成立,但以党员为核心建立一个致力于小区建设的党员服务队却并非没有可能。于是一些业主开始酝酿如何借助党员的号召力和“构建和谐社会”这股东风推动小区建设,业委会成员之一的卢越即是其一。他利用自己主管小区老年工作的便利,慢慢联系和扩展支持此事的业主,尤其是老年业主。因为在这些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经历过长期革命斗争甚至担任过党的领导工作,因此易于达成共识。渐渐地,这个以自愿为原则,组织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的构想得到了小区内众多党员、甚至非党员业主的支持。
老党员白亿彬是“建设和谐小区”的另一位积极推动者,他强调,“一定要依靠党的领导,这个很重要,没有上级领导的指示,你什么事都做不成”,“党员态度很重要的”。由于牵扯到组织关系“这个党支部不好成立”,但“可以成立党员服务队。那不属于组织了,每一个党员都应该带头做工作,后来我们内部有一个想法,大家都做工作吧。是吧。多做工作”[38]。
在多方努力下,2005年6月6日,创建和谐社区的提议在业委会的会议上被正式提出。15日,以卢越、白亿彬、谢华等为代表的一批芳雅家园业主发出了《创建和谐社区的倡议书》。该倡议书号召全体业主团结起来,“以自治、自助的方式组织起来,参与小区管理、参与小区内矛盾的协调解决,给弱势群体以关怀,培养社区责任感归属感,增强社区凝聚力”。并依据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和谐社会的宗旨提出了和谐小区的“七条公约”。该提议一经提出就得到了诸多业主的响应,有29位业主在倡议书上签了名,这其中有中国共产党党员,有九三学社等其他党派组织成员,还有不少群众。当日,业委会将提议全文公布于小区的业主论坛上。接着,业委会成员卢越又以“创建和谐小区,提高生活质量,实现美好生活”为题在网上号召广大业主为“创建和谐社区”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和谐小区公约》,并在适当时间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付诸实施。
在对小区业主进行动员的同时,业委会主任赵兵开始着手将这个构想制度化。他与JX街道党支部副书记商议后起草了《和谐社区建设委员会章程(草案)》,该草案建议:“以街道、社区和业委会为主体,由管片民警、民调员、业主代表、物业公司代表、开发商代表”组成和谐社区建设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宗旨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解决小区问题。草案还为之设计了一个所谓的扁平机制,将社区居委会原驻小区的2名工作人员作为委员会的执行委员,定期召集大家开会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召集会议,遇到问题时由业委会与社区、民调、物业、开发商、派出所代表共同投票决定。这样,就可以将涉及小区事务的所有当事人都组织到这个委员会中,便于各方加强沟通,协调解决问题。[39]
“创建和谐小区”的倡议之所以能够在小区内引起广泛共鸣,究其原因,首先是因为它符合广大业主的需求。业主们发现,该小区中有许多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譬如由空调噪声引起的邻里纠纷,业委会无权干涉业主私人生活、物业公司只负责保养维修、居委会的调解又无强制执行力,很难从根本上解决。“创建和谐社区”的目的则正是为了解决这些小区生活中的难题。但要将倡议变为现实,将创建活动开展起来并持续下去,有效的动员与组织必不可少,“芳雅家园和谐社区建设委员会”的成立正是为了调动街道、居委会、管片民警、民调员、物业公司代表和开发商代表的广泛参与,“以完全开放的新思维、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及首创精神,找到解决各种矛盾的途径与方法,使小区真正成为一个和谐幸福的大家庭”[40]。
通过“芳雅家园和谐社区建设委员会”创建过程的考察我们不难发现:一方面,党员的大力推动,街道党支部的积极参与,居委会和政府一些机构代表的加入等,对于委员会的成立和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虽然业主拒绝“在街道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党支部”的提议,认为党组织没有必要参与到基层小区工作中,但他们却自发地组织了以党员为核心的和谐社区建设活动,强调了党的领导,并主动发挥党员业主的政治作用和影响力,自觉借用党组织的动员力量和党的最新的方针性话语,从而为这个以解决小区问题为核心的、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组织获得了存在的合法性。尽管小区业主对党组织形式和主流政治话语的借鉴是为了小区建设,是以党组织之“形”为解决社区矛盾之“实”,是基层自治组织面对原有制度设计的路径依赖——坚持党的领导的必要和必然时的一种变通。但不容否认的是,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党的领导作用因此而能够在没有党组织的基层社区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