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的成立

(一)选举 委员会的成立

在居委会换届选举的实施过程中,“选举委员会”是政策的法定阐释者,也是整个政策实施的动员机器。在银杏居委会,选举委员会采用“先多方推选、再征求本人意见、再建议名单公示、后默认通过”的做法得以产生。选委会的构成除了主任由D街道基层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社区党总支书记W书记兼任外,其他委员都直接来自本社区,成员背景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银杏居委会选举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图示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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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银杏居委会2003年换届选举工作简报》(内部资料)。

可以看到,选举委员会成员大多拥有重要单位工作经历和党员身份,而且分布于五个居民板块之中,形成了一个独特的工作网络。这些成员成为委员之前并不相识,但是党员身份以及相似的单位政治经历使得他们成为选举的“共识制造者”。选委会先后召开了五次工作会议,对选举过程中的选民动员和候选人的产生方式等关键议题进行诊断。按照选举工作的要求,D街道民政科的负责人也列席了选委会的工作会议,其职责是贯彻上级政府的工作方针,具体来说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体现于社区选举过程中。D街道民政科G科长说:

选举委员会是选举工作的发动机,其职责就是要在社区党总支的领导下,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充分尊重居民的民主权利,调动居民管理社区公益事务的积极性,广泛动员和组织居民开展基层民主实践。其中,尤其重要的是要宣传和发动居民广泛积极地参与这次换届选举。在新式商品房小区搞民主直选,不仅仅是布置工作,只有切实发动居民参与才能取得成功,党的领导和社区治理也才有了抓手。通过多次的研究讨论,选委会的班子统一了思想认识和宣传口径,这对后面的工作开展来说极其重要。[35]

通过多次选委会工作会议,选举动员的基调和工作方针得以确定。这个基调就是要在居民层面演绎国家政治层面所提出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在这一宽泛的工作基调中,焦点问题在于如何体现和定位“党的领导”。在一次“关于如何发挥党组织作用”的讨论中,J2委员和L1委员提出,既然搞选举,那就要把真正有能力、有责任心的人挑选出来管理社区、为居民服务,因此不必刻意强调党的作用。这一说法得到了曾从事党的组织工作的Z委员的认可。在Z委员看来,在居委换届选举中,固然不能放弃党的领导,但不必“冲锋陷阵”,“应主要抓大方向,提供政治保证”,有时候过分强调党的作用反而会起副作用;党组织要勇于推荐合适的人选,但不必刻意抬高党员在候选人中的比例,这反而会给动员带来难度。作为居民区党支部负责人,W书记一开始并不接受这种看法,认为这无异于把选举“去政治化”。但是她很快意识到,在党员的实际动员能量有限的实际情况下,党支部的作用主要就是保证居民参与,保证选举的程序公正。“居民参与”、“依法有序”和“党的领导”同等重要,如何通过合法程序把组织意图变为群众意志,让群众意志变为组织意图,这是对党组织的考验。

值得一提的是,围绕这个“主框架”还发展出了一系列富有本社区特色的行动话语。由于银杏居民区并不像老公房社区那样建立了成熟的楼组网络,而且考虑到新式商品房小区的“白领”居民对于“楼组长”这种称谓并不习惯,J委员提议,为了提高“亲切感”、减轻“压迫感”,今后应用“居民联络员”来代称“楼组长”,并且把居委会办公场所改称为“居民之家”,这一工作语言的调整得到了选委会的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