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笔下绍兴祭祀婚丧习俗与鬼神信仰

二、鲁迅笔下绍兴祭祀婚丧习俗与鬼神信仰

但凡过年,最大的传统风俗莫过于祭祀和社戏了,这在鲁迅的多篇小说中都有展现。不独江浙一带,我国其他地区也有相似的风俗。

祭祀往往要祭拜菩萨和祖先。《祝福》一文就描绘了浙江鲁镇“岁暮谢年祭祖”的场景。“祝福”是古越地区的特有习俗,俗称“请大菩萨”“请祝福菩萨”。每逢农历腊月廿四到农历年三十,绍兴每户人家都会举行这个“祝福”仪式,祈祷来年能有好的运气。“祝福”仪式上,要摆放福礼,一般分为“三牲”“五牲”或“七牲”。这种习俗中掺杂着轮回转世、因果报应等迷信观念。因为寡妇被认为是不洁不祥的,故而祥林嫂是不被允许触碰祭器、祭品的,《祝福》中故事情节的矛盾冲突是由当地民俗礼制引发的。

传统的民俗礼制起着对民众约束教化的作用,但同时它也是一种桎梏。正如费孝通在《乡土社会》中所说:礼并不带有“文明”或是“慈善”,或是“见了人点个头”、不穷凶极恶的意思。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现在绍兴柯桥地区还保留着“祝福”这个传统仪式,但它的意义更多是作为表演娱乐了。

比起“祝福”的沉重感,社戏就有趣多了。鲁迅的《社戏》一文中对社戏有极为生动的描写,令人读后感到趣味盎然。2008年6月7日,水乡社戏经国务院批准,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绍兴这种独特的水乡社戏是其他地区所不具有的。社戏是为祭社而演的戏。绍兴旧时习惯,每年春秋两季要祭社。春祭叫“春社”,秋祭叫“秋社”。祭社之日叫“社日”。社戏一般在庙台、草台、河台、街台等场所演出。现今的绍兴仍保存有数百座戏台。

浙江绍兴境内河道密布、湖泊众多,素以“水乡泽国”之称享誉海内外,这为水乡社戏的孕育、成长、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丰腴的土壤。幼年鲁迅就经常与村里的孩子一起观看河台社戏。鲁迅有多篇文章谈到了社戏,如《社戏》《无常》《女吊》等。社戏多以传统越剧为主,也有演绍兴莲花落的,非常有地方特色。

除了祭祀社戏,鲁迅也描写到了当时绍兴的婚丧习俗。我们从祥林嫂的故事中就可以了解到,她是一个童养媳,后来又被强卖给了贺老六当妻子。当年的绍兴童养媳、买卖婚、抢婚这些婚俗都是存在的。

而在《药》《孤独者》这些文章中也提到了丧葬的习俗,详细的仪式此处不再陈述。而这些祭祀婚丧仪式背后的核心就是:鬼神信仰。

民俗中鬼神概念自古存在,即使是儒家说不信鬼神,但也要祭祀天地、祖先,崇拜圣人,而且孔子常说“知天命”,这个天命虚无缥缈,和鬼神无异。即便是如今,科技昌明,鬼神观念转个概念就重新抬头,比如风水、佛学、道学等。在鲁迅的著作中,鬼神概念更多和迫害人的传统理念联系在一起,譬如说祥林嫂,笃信鬼神的她,始终承受着一股精神压力,害怕死后会被嫁过的两个男人锯身子,费尽心思去捐门槛以赎罪孽;但仍然摆脱不了旁人的歧视,最终被活活逼死。

了解文章中所出现的民风旧俗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鲁迅文章中情节变化的动因,也能更好地理解我们生活时代的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