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如果从时间顺序来看,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首先提出的是关于人的“类本质”或“类特性”的规定。他指出:“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1]从理论渊源来看,“类本质”“类特性”“类意识”“类存在”“类生活”等都是马克思从费尔巴哈那里借用来的概念。在费尔巴哈看来,人与动物的区别不在于人有“意识”,而在于人有“类意识”。他说:“究竟什么是人跟动物的本质区别呢?对这个问题的最简单、最一般、最通俗的回答是:意识。只是,这里所说的意识是在严格意义上的。因为,如果是就自我感或感性的识别力这意义而言,就根据一定的显著标志而作出的对外界事物知觉甚或判断这意义而言,那么,这样的意识,很难说动物就不具备。只有将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性当作对象的那种生物,才具有最严格意义上的意识。动物固然将个体当作对象,因此它有自我感,但是,它不能将类当作对象。因此它没有那种由知识得名的意识。”[2]
那么,费尔巴哈所说的这种“类意识”究竟是什么呢?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意识”,但是一种独特的“意识”。这种意识的独特性就在于能将“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性当作对象”。所谓“自己的类、自己的本质”,就是指“人”和“人的本质”概念。
思想把握一个具有无限发展可能的对象所采用的方法就是“抽象”,即抽取其本质的共同点而舍弃其非本质的属性。“人”的本质的共同点即其共相本身也是一个绝对的、无限的、普遍的和终极的理念。对于“人”的这种最高和最一般的“共相”,我们可以而且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去界定它。如果从一个正向的角度去界定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得出“全知、全能、全善”的终极的本质理念。因此,“人”这个概念所抽象和提炼的就是人的绝对超越的终极本质。(https://www.daowen.com)
费尔巴哈所提出的“类意识”“类本质”,就是从一个正向的角度所提出来的关于“人”的至极的本质属性。具体地说,费尔巴哈主要是从伦理观的视角对人的“类本质”下定义的。他说:“人自己意识到的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或者,在人里面形成类,即形成本来的人性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就是理性、意志、心。一个完善的人,必定具备思维力、意志力和心力。思维力是认识之光,意志力是品性之能量,心力是爱。理性、爱、意志力,这就是完善性,这就是最高的力,这就是作为人的绝对本质,就是人生存的目的。人之所以生存,就是为了认识,为了爱,为了愿望。”[2]在人的“理性、意志、心”中,费尔巴哈更多地强调的是“善良”和“友情”,当然,这里“善良”和“友情”都具有至上的终极意义。
费尔巴哈正是从其无限完满的“类本质”出发,得出了上帝是人的“类本质”对象化或异化的命题。他明确指出:“人使他自己的本质对象化,然后又使自己成为这个对象化了的、转化成为主体、人格的本质的对象。这就是宗教的秘密。”[3]费尔巴哈的功绩就在于从他的“人本学”出发揭穿了所谓神圣形象的非神圣的基础,把被上帝所剥夺的人的本质复归于人。但是,人所生活的这个非神圣的世界何以要发生自我分裂,人通过对象化而产生一个神圣世界的现实根源是什么?这些都还处在费尔巴哈的视野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