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在共同体的个体主义、孤立主义特征

一、此在共同体的个体主义、孤立主义特征

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抽象人本主义时曾指出:“费尔巴哈设定的是‘人’,而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人’实际上是‘德国人’。”[1]这种批评,同样适用于海德格尔存在论理解的人。

海德格尔曾经阐发过此在具有三重优先性。“第一层是存在者层次上的优先地位:这种存在者在它的存在中是通过生存得到规定的。第二层是存在论上的优先地位:此在由于以生存为其规定性,故就它本身而言就是‘存在论的’。而作为生存之领会的受托者,此在却又同样源始地包含有对一切非此在式的存在者的存在的领会。因而此在的第三层优先地位就在于:它是使一切存在论在存在者层次上及存在论上都得以可能的条件。于是此在就摆明它是先于其他一切存在者而从存在论上首须问及的东西了。”[2]这三重优先性,标明了此在是世界的中心,是生存的基础,是一个“大写”的主体。

海德格尔的“此在对于其他存在者的优先性”,造成一种此在的绝对主义、霸权主义,即对其他存在者客观地位的取消,对其他人的存在的同一化。

海德格尔宣称,此在是一种共同存在,并把共同存在标明为,此在在世存在的一个本质属性。他认为:“我实际上不是独自现成地存在,而是还有我这样的他人摆在那里。”[3]“‘此在’这个术语表示得很清楚,这个存在者‘首先’是在与他人无涉的情形中存在着,然后它也还能‘共’他人同在。”[1]然而,这只是宣称而已,此在共他人共同存在的实质是此在对他人存在的同一化,这种“共同”不是现实的、包含矛盾的存在,乃是“此在式的共同”[4]。“共在是每一自己的此在的一种规定性;只要他人的此在通过其世界而为一种共在开放,共同此在就标识着他人此在的特点。”[5](https://www.daowen.com)

这个此在式的共同,并不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是孤立的此在性质,是此在自身构造出的与他人的抽象关系。这一点,来源于胡塞尔现象学的意向性。胡塞尔的世界整体是在意向性理论基础上逐步被奠基出来的,他人也是被奠基在自我的意向性之中,所有一切都被意向性理论之光照耀。现象学的这种同一性把一切差异、矛盾格式化了,因而也把社会历史现实抽象为空洞的理论。于是,当“现象学停留在光的世界中,这个自我独居的世界中没有作为他人的他者,对于自我来说,他人只是另一个自我,一个他我,认识它的唯一途径是同情,也就是向自身的回归。”[6]海德格尔自己的话,也印证了此在式的共同存在的骗局:“‘他人’并不等于说在我之外的全体余数,而这个我则从这全部余数中兀然特立;他人倒是我们本身多半与之无别、我们也在其中的那些人。”[2]因此,海德格尔此在所宣称的具体性、历史性完全存在于孤独主体之中。

这三重优先性又落实到第四重优先性上,即特殊此在优先,即德国和欧洲此在优先与特殊此在优先。海德格尔指出他那个时代精神已经跌落得如此之快,人们已经处于丧失其最后的精神力量的危险之中,却不自知。“这个欧罗巴,还蒙在鼓里,全然不知它总是处在千钧一发、岌岌可危的境地。”[7]但欧罗巴“是个形而上的民族”,它能通过重塑此在与存在的关系来从虚无主义的深渊中超拔出来,“这个民族要作为历史性的民族将自身以及将西方历史从其将来的历程的中心处拽回到生发在之威力的源头处”[8]。那么,这种存在之复兴,要依靠谁呢?海德格尔指出,那是少数特殊的此在。少数特殊的此在,当然不是一般的人民群众,而是指那些能够作诗与运思的诗人、哲学家,那些能承受孤独、进行伟大创造的政治家。

海德格尔生存论理解的人,是“德国人”,海德格尔式的,根本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而是抽象人,是对现实的历史的人的抽象的摹写。只有抽象的人,才能承担起此在的优先性,承担起存在领会的优先性。因此,海德格尔存在论的此在去生存的无矛盾建构,乃是一种抽象人性论,它只是从抽象意义上肯定了人的存在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