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存在物”的人类性理念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十条指出:“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6]马克思批判了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只是从客体方面把握现实,这种理解只能具有一种直观的特性,因此只能达到对单个人或市民社会的直观把握。而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主张从主观方面、实践方面把握现实、理解人类及其活动所具有的能动特性。马克思从哲学基本立场或立脚点的视域从根本上区分了新旧哲学。旧哲学基于市民社会或单个人的立场解释世界,而新哲学基于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的立场改造世界。新旧哲学的根本差异深刻地揭示出西方中心主义的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之间哲学立场的根本分歧。
市民社会是与资本主义社会相契合的发展阶段,市民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之间的契合点共同指向“财产关系”。当“财产关系”从古代和中世纪的共同体中摆脱出来成为独立领域的时候,市民社会或资产阶级社会便破除了前资本主义社会共同体中人的依赖性关系,并使人获得了独立性。这一变化使市民社会具有双重特质:兼有“人的独立性”和对“物的依赖性”。“人的独立性”主要表现为强调个人自由以及对自由的运用。自由是一种可以做任何不损害他人的事情的权利,个人自由的实际运用集中体现在对私有财产的应用中。自由以及对自由的运用意味着他人不能损害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或既有利益。人的独立性恰恰是建立在这种对物的依赖性的基础上的。市民社会的双重特质表明市民社会中公民的“个体性”与“财产利益”具有一致性。私有财产和利己主义最典型地彰显了市民社会的“个体性”,“个体性”不仅表现为一种脱离了政治共同体的束缚,表面上获得了个人自由与各项政治权利的独立性,而且更重要地表现为一种以追逐金钱利益和资本增殖为目标的对物的依赖性。
市民社会中利己主义原则和人们的逐利行为形成资本增殖逻辑的现实表达,秉持个体性的哲学立场是资本增殖逻辑所导致的必然结果。物(资本)的逻辑僭越甚至支配人的逻辑所引发的将是人与人之间无休止的竞争与角逐、人与社会之间日渐增加的陌生与疏离。资本的逻辑或物的逻辑所表征的正是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资产阶级固守私有财产,把他人看作自己生存和发展的界限,这样生成的个体性必然带有孤立性、封闭性和狭隘性。另一方面,资产阶级不断追逐资本的增殖和利润的攀升,以“物”的多寡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尺,从而遮蔽了人的尺度和人与人、人与世界之间的相融性。个体性不仅表明市民社会始终站在少数资产阶级及其利益的立场上,而且将所有人都置于封闭的、逐利的普遍状态之中。
西方中心主义的共同体以主权国家或民族国家为中心,主权国家主要以实现统治阶级的特殊利益为目标。然而某些西方发达国家以压倒性的优势和主导性、支配性的地位虚幻地认为自己所属的特殊利益的共同体与普遍共同体的利益是一致的,把主权国家的特殊利益强加为共同体的普遍利益,从而造成共同体内部或共同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不可避免的冲突,并以零和博弈的模式、修昔底德陷阱的主张处理当前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从而导致治理的失灵。
如上所述,市民社会或其成员“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以利己主义为原则”“以孤立性、封闭性为特征”“以个体性为立脚点”“以零和博弈为模式”无法构建真正和谐的世界秩序和关切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命运共同体”。为此马克思提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7]可见,真正的共同体或真正的联合体不再是市民社会那样把他人的自由发展当作自己自由发展的界限,把主权国家的特殊利益强加成为共同体的普遍利益,而是人类社会将他人的自由发展作为自己自由发展的条件,主权国家的特殊利益与共同体富人普遍利益具有一致性。(https://www.daowen.com)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视野中,共同体从“虚幻的共同体”形态走向“真正的共同体”形态的转变奠基于从市民社会的“个体性”立场向人类社会的“人类性”立场的转变。世界历史建立以来,在世界历史的进程中形成一种“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8],“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强,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9]。在“命运共同体”中,人类性问题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人类性问题以“人的‘类本质’”为根据,以关切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为价值旨趣。马克思在《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批判费尔巴哈的人的“类本质”的观点——“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是一种抽象化了的“类本质”。马克思明确阐释了“人类性”的基本特征,“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10]。人的类本质在于人的生命活动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马克思批判对人的本质进行断言或抽象的界定,他从现实性的角度指出人的本质在直接现实性上表现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正是在类本质及其现实性的意义上,马克思断言“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11]。与建立在物的依赖性基础上的个体性相比较而言,建立在类本质基础上的人类性从以下两个维度显示出其现实性和独特性。
首先,从人与物的关系维度看,“人类性”突出表现为人不被“物”所束缚,并能够利用“物”自由自觉地进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因为“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12],人进行的才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因此,自由自觉的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才是真正的“人的‘类本质’”。正如高清海先生从人的双重生命观——种生命和类生命出发(高清海:《“人”的双重生命观:种生命与类生命》),指出类生命是自为生命,是生命活动的主宰者和支配者,是自由自觉自为的类主体。我们唯有在“人的‘类本质’”的意义上把握和理解中国积极主张并构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才能懂得这一中国方案何以能够解决世界历史形成以来至今出现的全球治理问题。
其次,从人与人的关系维度看,“人类性”集中表明人并非抽象地孤立地存在着,而是建立在与其他一切人和谐统一的相互关系之中。超越了原子化的个人、利己精神的个人,“类本质”“类存在”“人类性”意义上的“自由个性”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相冲突、相分割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人的全面发展、人与人和谐共存的基础上;他人的自由或自由财产不是自身的束缚和界限,而是他人的自由发展成为自身自由发展的条件和实现。在人类性的意义上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才能生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
由以上分析可知,“市民社会”状态中的人是个体的人,“把他们连接起来的唯一纽带是自然的必然性,是需要和私人利益,是对他们的财产和他们的利己的人身的保护”[13];“人类社会”意义上的人是“类本质”的人,他们破除了“物”(资本)的束缚和支配使之成为他们自由发展的条件(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进而成为自由自觉自为的主体;以“个体性”为基本立场形成的“共同体”只能是单纯的赤裸裸的“利益共同体”或“虚幻的共同体”,以“人类性”为基本立场构建的“共同体”才有可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共赢共享的“命运共同体”并走向“真正的共同体”或自由人的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