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的人”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础
“现实的人”概念是在马克思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基础上所形成的,在马克思的视域里,“现实”指的是包含个人与个人所依存的物质生活条件,在实践活动的作用下所形成的系统。“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1]其第一要素就是人与物质生活条件两者之间相互依存,不能脱离,只有在这个前提下,“人”才是社会与历史的主体。人是集自然性、社会性和实践性的统一,既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又具备其他自然存在物所不具备的能动性。“人的存在是有机生命所经历的前一个过程的结果。只是在这个过程的一个阶段上,人才成为人。”[2]人通过实践劳动的方式开展生存与发展的过程,在得到满足肉体在自然界生存所需的物质资料后,去从事经济、政治、宗教等其他活动,通过交往产生一系列社会关系,创造人类历史,构成“历史中的人”。“人既是历史的剧中人,又是历史的剧作者”[3],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是在现实人的基础上,立足国内和国外实际情况,所提出的实践性和理论性相统一的发展概念。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出发点是在全球化趋势加强的背景下,认真考察人类存在状态,旨在促进全人类正视现存问题,谋求人类良性发展的世界观与方法论集大成展示。任何理论的提出都有其理论出发点和理论目的,衡量一个理论具有科学性的标准是看其是否具有对所处时代的敏锐把握程度。不从现实的人出发,其理论是建立在空中的臆想楼阁,不依靠现实人为实践主体,理论的实现只是梦中呓语。要实现从理论到改变人类存在状态的效果,需要理论具备可行性,是一个从抽象向物质的转变过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党同志一定要永远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4]。美好的生活就是要满足人民的物质需求和精神文化需求,由现实人存在状态出发,以改变现实人的存在状态为归宿。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的实现过程是依靠人民为实践主体,直面生存世界中的问题与不足,创造更加优越的生存条件,开创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新历史。“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本国实际相结合,坚持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5]现实的人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础性因素,只有从现实人出发,把握现实人的生存状态,依靠现实人来参与整个过程,才能发现问题,最终解决问题,“道”才可以成“肉身”。(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