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关系的现实转向:命运共同体维度中的伦理学探析

二、交往关系的现实转向:命运共同体维度中的伦理学探析

随着人类社会交往范围的持续扩大和对自身生活环境的深刻认识,由于共同的利害关系,人们开始逐渐形成以个人或者国家为集合的联合体,这个联合体是多个国家和民族之间的联合。共同体,德文为“Gemeinshaft”,英文为“Community”,这个词在广义上的理解和“社区”的意思相近,可以定义为个体在交往中与他人形成的合作关系。由于方向和领域的不同,各个学科对共同体的定义和理解也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与客观形成的世界历史相反,共同体是建立在人的主观目的和意愿的基础之上,并且按照人的兴趣和准则推动实施的,是人的观念的对象化。这种对象化正是由于人在进一步的交往关系中对自身和现实世界认识的不断深化,从而向更高层次发生的转向。马克思在批判性继承前人的思想基础之上提出了“人的联合体”的概念,但作为一个思想史发展中的重要议题,共同体这一概念从形成到深入人心也历经了一个过程。

早在古希腊时期,共同体观念已经产生,只不过这个时期的共同体是作为城或者国家的形式而被提出的。按照共同体的定义,古希腊城邦和国家完全符合现在我们所说的共同体的含义。柏拉图式是第一个以国家的名义试图建立一个打破城邦之间不断斗争的混乱状态的共同体,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把国家的概念与善的理念联系在了一起,“建立国家的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个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10]。柏拉图所设想的理想国就是一个为了实现公民幸福的联合体,这个联合体从美德伦理出发,是一种以至善为目的的人的集合。中世纪基督教哲学家奥古斯丁在其著作《上帝之城》中,也描述了一个基督教世界的共同体,“一群有理性的存在者就他们所爱的对象达成共同协议并结合在一起”[11]。此后,卢梭的“契约社会”、康德的“世界公民”、黑格尔的“理性的国家”,都站在自己的哲学角度对共同体做出了理解,并且这些共同体都具有伦理学的意义,甚至黑格尔已经将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看作三种不同的伦理实体形式。这些哲学家关于共同体理论的阐释成为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理论来源。

马克思之前的哲学家对共同体的理解具有一个共性,即站在一定的阶级立场之下而产生的少数人的联合,这个联合本质上属于维护自己统治的阶级的产物,而马克思所说的共同体是打破阶级之间界限、实现每个人全面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马克思把前者称为虚假的共同体,马克思说:“从前各个人联合而成的虚假的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的;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12]在马克思看来,这种虚假的共同体不仅不能实现所谓的自由解放,反而是一种阶级压迫的工具,是统治阶级的新的压迫形式。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共同体保证了个人的主体利益的选择,但这种保证的实质是某一部分人利益的合法化与合理化,也就是对资产阶级自身的利益进行维护。资本主义的国家实质上只是为了维护少数人的利益,这个所谓共同体也只是为了缓解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之间的矛盾而联合在一起的虚幻的存在。因而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当国家作为人的异己的力量被扬弃的时候,当个人不再作为阶级的代表而能真正代表自己的时候,真正的共同体才会出现。在对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国家进行批判的同时,马克思发现了真正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超越了一切阶级和阶级利益,是以维护每一个独立的个体的人的利益为基础,其目的是实现每个人自由全面的解放。而我国所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在继承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的以共生共赢共发展为核心的现实模式。(https://www.daowen.com)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以实现人类和平与发展这两大主题。报告指出:“中国将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恪守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坚定不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推动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13]这样一种命运共同体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国家联盟,也不是资本主义时代的阶级的集合,它是一种将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结合到一起的两利发展模式。面对各国之间的交往价值,命运共同体明确反对非此即彼的零和思维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反对以自身利益为标准的个人主义和以所谓的世界利益为标准的整体观,推崇的是一种以共生共赢共发展为核心的伦理学意义上的大国思路。自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场合提到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足以看出我国对于这一目标和理念的重视程度。我国提出的命运共同体是对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现实性实践,超越了以往一切共同体思想的理论意义,而转向现实的、实践的具体行动。从“一带一路”的倡议到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设立,从亚太经合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到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我国向世界人民展现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决心和信心,向全人类交出了一份关乎全人类利益问题的答卷。人类命运共同体超越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度,其内容涵盖了外交理念、国家安全、经济贸易、世界文化和生态环境等全方位、多层次的领域,同时也得到了众多国家的大力支持和推广,充分反映了当前人类交往过程中的现实转向。

世界历史形成是资本主义大工业时代扩张和侵略的后果,在这个过程中,资产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从而向各国抢夺原材料和倾销商品,因此,这个时期的交往仅仅局限于各国自身的利益,而命运共同体的建立却是以共生共赢共发展为目的。这种转换表明了人类社会已经开始由单纯地关注外部世界转而关注人自身。在世界历史时期,人们对仅仅将自己界定为个体意义上的“人”加以关注,而命运共同体所关注的是作为人类整体的“类”,强调了共同体的整体价值,实现了伦理视角上的转变。这里的个体“人”不单单指每个人的存在,单个国家、各个所谓的同盟国,小到一个人、大到一个国家,都可以是一个个体。而整体的“类”也非生物学意义上的类存在,而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下所包含的一切集体。人的生活环境不是丛林,而是人类社会,就像马克思所言,“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他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4],因而仅仅从生物学视角去考虑丛林法则无法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对于整体的“类”的关注恰恰反映了人的社会属性,即社会共同体中的人。因此,个体在谋求自身发展的同时,不但要考虑个体的因素,同时要考虑作为一个“类”的整体的利益,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关注的问题不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抽象逻辑这一社会哲学问题,而是个体与共同体的内在关联、利益与价值之间的优先性等伦理问题,是从合规律性的“物的尺度”到合目的性的“人的尺度”的历史性跨越。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并不是停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阶段,因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不意味着人的全面、自由的解放,只是意味着个人的自由解放是与整体和他人息息相关的,只有到共产主义阶段,才可以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