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意蕴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意蕴

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国内学界理解认识也并不统一,分别从传统文化、国际主义、生态有机体、法治文明、共生论以及人类共同价值等多层次多角度加以阐释。[9]

这些多角度的理解,可以说明,人类命运共同体所涉及的是关于人类发展、社会历史文化发展交流对话中的根本问题。正是由于其多义性,才彰显出其构建性和包容性。

本文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一种理念,又是解决人类共同问题的现实方案。其内在意蕴在于,它强调世界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命运与共,在此基础上,形成整个全人类的彼此相依共生。因而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多层次的共生论。(https://www.daowen.com)

首先,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民族国家的共生。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民族国家命运共同体之间在共生关系利益交融发展并赋予体系结构性过程中建构起来的,有自己发展变化的逻辑前提和逻辑演绎的条件和依据。[10]

其次,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全球的共生。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基于人类共同利益而作出的推动世界各国合作共赢的新理念,在妥善合理处理各国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从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的角度出发,跨越民族和国家,把人类视为一个相互依存、有着共同命运的整体,不仅包括人类的生存发展问题,也包括人类赖以生存的前提——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全球人类和生态环境的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