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史观视野中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2026年03月29日
唯物史观视野中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摘要:习近平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具有深厚的生态哲学意蕴,包括自然共同体、生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文明共同体四重内涵。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经历了三个历史发展阶段,并且实现了对机械自然观、人类中心主义、中国传统生态文化和西方共同体观念的四重历史超越。建设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历史使命,需要在实践中重构生态治理观、生态正义观和生态价值观,为世界生态文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https://www.daowen.com)
关键词:习近平;生命共同体;唯物史观;生态哲学;生态治理;生态正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出并详细阐述了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强调人与自然之间要协调发展,“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1]。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构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概念和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从唯物史观的哲学高度反映了习近平的生态世界观,而且决定了习近平的生态方法论、生态价值论、生态治理论等基本内容。以唯物史观为理论视野,对习近平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进行深入的哲学解读,系统阐释它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对于系统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