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共在”的诠释与重塑

三、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共在”的诠释与重塑

如上所述,马克思的“共在”论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存在论基础。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社会化、文化多元化的深入推进,人类进入生活高度“共在”、命运休戚相关的状态。但现时代考察国际局势和重建世界秩序还需要注意三个现实,一是民族国家仍然是国际关系最重要的主体,二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构成的“一球两制”将长期共存,三是全球化与地方性两股力量斗争和角逐有可能进一步加剧。不同国家利益的博弈、不同社会制度的竞争以及不同文化价值观的融突,使整个世界在全球化一体化过程中潜藏着自我分化和二元对抗的危险。正是在此背景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立足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共在现实,主张超越国家利益的零和博弈,超越道路和制度的差异,超越文化价值观的分殊,实现整个世界的共在共生和共建共享。

首先,人类命运共同体表明了当今全球化时代人类“共在性”日益增强和深化的现实。全球化的类型可以分为生产全球化、技术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社会全球化、文化全球化等诸多方面,但全球化最核心的动力是经济全球化。按照产业革命引起的全球效应,可以将经济全球化分为三次浪潮。第一次浪潮出现在19世纪后半期到20世纪初,主要由英法德主导,体现为国际资本、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和国际贸易的繁荣。第二次浪潮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主要由西方资本主义参与,表现为由美国主导国际金融和国际贸易体制的建立和跨国公司的发展,社会主义国家被排除在外。第三次浪潮出现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表现为新技术的创新和扩散、后福特制和柔性生产制的逐渐形成,以及跨国公司的经营朝着微观化方向发展。这一时期,发展中国家借助发达国家政策调整之机,主动进行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融入全球化的过程之中。当今世界正处于第四次全球化的起点之上,前述全球化时期的旧殖民体系土崩瓦解,冷战对抗也不复存在,代之以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的崛起,和平、发展、协作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及其人民的共同选择。随着互联网的全球性普及,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以及工业4.0迅猛发展,打破固定生产空间的非物质劳动日益盛行,全球性互联互通被注入强劲动力。这种状态,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6]

其次,人类命运共同体看到了导致人类的“共在”形式分裂的因素。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人类带来机遇的同时也潜藏着各种问题和风险,如果不能恰当处理这些危机和风险,就可能导致人类的“共在形式”走向分裂。一方面,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非均质流动导致两极分化。从全球化的要素来看,世界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并不可能平等地、平权地获得各种资源,资本、信息、技术、人才的全球性流动也并不是均质的,加上弱肉强食、丛林法则、赢者通吃的思维作祟,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利己主义盛行,全球化可能使世界各国之间的两极分化和“马太效应”进一步加剧。并且,这种分化不仅是经济发展上的贫富分化,而且也可能是发达国家与欠发达国家之间的知识鸿沟、技术鸿沟、数字鸿沟。另一方面,风险在全球范围内扩散将可能使整个世界和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受到威胁。由于科学技术高速发展、“加速”“脱域”“时空压缩”等现代性效应日益突出,个体生命被充分地链入世界历史,个人的言论、行为的影响力被极度放大,个人对整个人类命运的影响前所未有,而这种影响往往具有自发性、突发性、不确定性。比如,某种传染性疾病可以在短短几个月甚至几天内就肆虐全球,其原因可能只是几个病例的频繁流动——这种超级传播者在封闭隔绝的时代是难以想象的(例如,新冠肺炎的影响和人类早期历史上发生的瘟疫是很不同的)。同样由于上述原因,人类可能遭受的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威胁,如核武器扩散、恐怖主义、难民问题、能源危机、环境污染等也从区域范围内拓展到整个世界。今天,各类“黑天鹅”“灰犀牛”等事件频发并形成“蝴蝶效应”,随时牵动着整个世界的敏感神经。这种风险全球化导致的现代性和现代社会秩序的脆弱性,无疑也威胁着人类的共在共生。

最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是建立“个体-共同体-类-自然”有机统一、和谐共生的共在模式。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是建立“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开放包容、共同繁荣、清洁美丽”的世界,实际上就是要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命共同体、人与他人平等互助的社会共同体、国家与国家和平共处的国群共同体以及不同文明形式多元共生的文明共同体。其一,树立大历史观、大格局观。各国应顺应历史发展的规律和趋势,站在全世界发展和全人类福祉的高度思考问题。当然,这并不是要用抽象的“人类”凌驾于民族国家之上,要求各国抛弃民族利益和国家利益,相反它主张各国在彼此尊重道路、制度、文化的选择的基础上,超越狭隘的民族国家格局,树立关切人类整体生存发展的全局意识和长远眼光,体现安全的共同性、发展的包容性、增长的普惠性。其二,树立共生思维,促进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共在共生。要着力解决资本逻辑造成的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异化以及整个世界二元分化和两极对抗的问题。就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树立敬畏自然、顺应自然的观念,反对人类中心主义,把绿色权利纳入人权范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就人与人的关系来看,在社会内部着力解决民生问题,防范贫富分化、阶层固化,实现公平正义。其三,树立交互主体性思想,促进国与国的关系和谐共生。主张国家不论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国际关系的双方尊重彼此的主体性,以真诚、真实、有效的原则进行沟通,树立交往理性,形成商谈伦理。在安全上,以对话协商反对武力对抗,主张一国的安全不应建立在他国的危险上,一国的自由民主不应建立在对他国的霸凌上。在经济上反对单边主义、零和博弈,主张一国的富裕不应建立在他国的落后上,建立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发展共同体。在文化上,以文明的交流超越文明的隔阂,以文化的平等超越文化的优越,以多元文明的交流互鉴促进人类文明的“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总之,只有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类之间共在共生,才能促进世界各国及其人民共建共享,实现建立美好世界的目标。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重大委托项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理论和基本问题研究”(编号:19JZDZ015)阶段性成果。

【注释】
(https://www.daowen.com)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6页。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5页。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17页。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19页。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7页。

[6]习近平:《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