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生态系统是决定人类共同体命运的外部因素

二、自然生态系统是决定人类共同体命运的外部因素

人类命运共同体从范围来看,是人类最大的超级共同体,它本身强调的是全人类同呼吸共命运的价值共识,是一种价值共同体,而不是实体共同体。决定人类共同体命运的有内外两方面因素。人类共同体内部有各种不同类型、错综复杂的共同体,如民族、国家、各种群体、利益集团等。如果人类内部各种共同体因利益矛盾激化,引发极端冲突,一损俱损,如核武器大规模的使用、恐怖主义在全球蔓延、无药可治的传染病广泛传播等,都将影响人类自身命运。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外部关系在逻辑上就只有人类与非人类的关系。人类诞生于地球生物圈下,作为自然界中的一个物种是在自然进化中发展的,人类依赖于从自然界索取物质生活资料来维持生命和生活。从本体论意义上说,人类的命运离不开他所从属的自然生态系统的命运。从外部关系来说,人类的命运取决于自然界是否适合人类生存。人类因生活在同一个地球,因生活在同一个无法区隔的自然生态环境系统中,因维护人类世世代代生存、传承、繁衍的共同目标而构成了共同的利益和需求。这个共同利益和共同需求的本质,就是永续性地维护人类赖以生存传承的自然生态系统及生态功能的完好性。如果自然生态系统的完好性无法永续,那么人类世代的生存环境将会日益恶化。因此,这一共同利益构成了对人类各主体行为的基础性约束。在这个意义上,“人类整体”在与外部自然的关系上构成“人类命运共同体”。

随着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全球社会越来越关注“人类整体”的命运,因此必须从本体论意义上来认识生态环境问题。“人类命运共同体”中作为代表人类整体利益的各个主体面对外部自然时,需要在以下三方面发挥主体性。(https://www.daowen.com)

其一,追求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的共同利益。人类作为自然界中的一个物种,有着其种群生存传承的价值和利益,决定了人类成员个体天然地具有维护共同体利益的特性。如果共同体利益得不到保障的话,那么个体成员的利益(特别是长远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人类整体需要共同面对生态环境危机,这些危机是长期以来人类生产范式、竞争行为累积起来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人类整体必须基于共同体利益而采取协同行动。

其二,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完好性。自然生态系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完好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人类整体及其个体成员必须自觉维护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良性运行。只有自然生态系统完好,才能使人类各层面的利益得到基本的保障。生物多样性、重要生态功能区得以保护、人类经济活动不超过生态承载力等,是自然生态系统完好的基本表征。反之,如果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生态功能遭受破坏而不断损耗的话,人类整体的生存传承条件就会不断恶化。在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发展过程中,人类社会在较短的时间内超越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力而获得了较多的短期经济利益,导致自然生态系统被严重破坏,而自然生态系统被严重破坏的后果是反作用于人类,使人类发展难以为继。可见,人类在实现当代人利益的过程中必须从全球范围来看待经济活动的生态环境影响,把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功能完好作为人类行为的基本约束,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利益的一种体现。

其三,追求人类各世代间的代际公平。人类作为自然界的一个物种种群,人类个体作为这一种群的成员,都具有维护人类在生态环境完好条件下世世代代永续传承的基本属性,这是大自然的一个基本法则。所以,人类必须考虑后代人的利益,在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利益相冲突时,应当兼顾并等同视之,绝不应只顾当代人利益而损害后代人利益。世代间的公平问题产生于前代人获取利益的行为对后代人获取利益权利的影响,因此,代际公平也是共同体利益的一个重要方面,涉及人类自身的可持续性。没有自然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平衡,就不会有人类自身发展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