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类哲学与共在存在论

一、马克思的类 哲学与共在存在论

存在论问题是哲学家观照世界和社会人生的关键问题。马克思的存在论是以现实的人为基础、既指向现实个人又通往社会化人类的共在存在论。现实的个人是社会化人类的个别性基础,而社会化人类则是现实个人构成的普遍性总体。比较而言,这种关于人的存在论不同于古希腊哲学的抽象存在论(仅将人视为在本体论之下理性的存在者),也不同于费尔巴哈的感性存在论(即将人理解为感性的、具有类直观能力的存在者),亦不同于海德格尔的“此在-在世”的存在论(一种以意向性活动为基础的生存主义),更不是自由主义的单子化个人,而是在物质实践活动中历史地生成的、自成目的性的共在存在论。

马克思的共在论源自马克思的类哲学。对于人的类特性,布丰从自然史出发,把相互交配繁育出幼崽作为后代的动物视为人的自然属性,是一种基于物种繁衍的分类方法;康德从人类学出发,以祖源的相似性及其遗传变异中形成的相似性来划分人类,则是人种归类的方法。马克思对人类的认识,显然既不同于布丰也不同于康德,他是从“类哲学”(其核心是“人学”,以人在社会历史实践中的自成目的性为对象)的角度考察人的类特性。马克思指出,一个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1]。质言之,人是具有自由意志并依照其自由意志进行生产生活的类存在物。这种自由意志和行动能力,使人不仅能在观念上使自身二重化,而且能在现实中能动地使自身二重化,从而既能与外部世界相区别,又能将外部世界纳入自身之中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一方面,“类特性”将自身与外部世界区别开来,使人区别于感性现实世界中的其他事物。人的类存在和动物的种存在完全不同,动物只是按照某一特定的种的尺度,自发地、被动地适应自然界,片面地、本能地生产和满足需要;人却能够自觉地、能动地改造自然界,能够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进行全面生产,能够把内在尺度运用于对象并能在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另一方面,“类特性”使人能够将外部世界纳入自身,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尽管不同意布丰和康德的分类方法,但马克思仍然坚持并发展了其观察人的唯物主义原则。他指出,人是有肉体组织和感性需要的现实存在者,“类生活从肉体方面来说就在于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2],植物、动物、阳光、空气、水源、林田山石,都是人的生活和活动的组成部分。人相较于动物更具普遍性,其生活的无机界范围比动物更大。同时,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也将他人纳入其中,从而形成人的社会关系。因为只有通过他人,人对自身的关系才成为对象性的、现实关系,人的关系才成为人的社会关系,人才成为作为类的、社会的人。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扬弃了费尔巴哈的“类”概念,在批判其将“类”理解为内在的、无声的抽象普遍性的同时,指出人的类本质在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可见,类特性和类存在必须表现并实现为人与自然、人与他人的共在关系,因而人的“共在”在结构上最终表现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类的统一。

根据人的主体性地位和存在样态的差异和变化,人类的“共在”形式在动态上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前资本主义“人的依赖关系”状态,即人的个体性存在依附于血缘、地缘关系,人类的共在性仅仅局限于狭窄的地域范围和族群内部,而地域之间、族群之间则相互孤立、相互隔绝。第二阶段是资本主义的“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由于商品生产和货币流通日益普遍化、资本成为社会生产的主导力量,个体成为在市场空间中独立自由活动的单子化个人,人类的“共在”形式进入跨族群、跨区域、跨国界的相互联系状态。第三阶段是“建立在人的自由个性基础上的人的全面发展”阶段,此阶段扬弃了人对物的依赖性和社会关系的异化物化状态,每个个体的自由、整个群体的自由都得以实现。按照社会形态理论划分,此三个阶段可以依次纳入前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之中。高清海教授在分析马克思的类哲学过程中,简明扼要地将其理解为“群体本位”“个体本位”和“类本位”三个阶段,深刻地体现了人的“类本质”的辩证发展过程和人类“共在”形式的时空演变。从物役性独立性的“共在”走向自由性独立性的“共在”,需要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和进一步推进。从宏观的历史视角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处于第二、第三两个阶段之间的“共在”形式,因此,基于资本逻辑的世界历史理论对于分析“共在”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