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性的精神逻辑引不出作为人类历史初创手段的暴力逻辑

(二)从人性的精神逻辑引不出作为人类 历史初创手段的暴力逻辑

福山把人的最本质特征归结为追求精神承认。如是,为这一特征的精神性所决定,那么实现这种承认的手段一般也是精神性的,即采用或口头或文字或其他作为精神标识的方式即可,而且这也不难。然而福山在书中所描述的人类历史开端时期的状况似乎与这一合理推断并不符合。那时的人们,为了追求精神承认,却弃用精神手段,而用暴力手段,以至展开“血战”或“生死决斗”。为什么会是这样?在这里,只有两种可能的解释:一是,如果人们实际所追求的,并非如福山所言的仅仅是纯粹精神的承认,而是内含物质利益的精神承认,或是比精神承认更为基本的物质利益的承认,甚至是根本对立的物质利益的承认,那么为了争夺这种根本利益,才会不惜使用暴力。不然,在逻辑上就难以解释。二是,如果如福山所言,人们所追求的仅仅是纯粹精神的承认,那么在肯定这一点的前提下,也就只能把这里的暴力使用视为一种偶发事件,即个别人在情急之下的一时冲动。可是,上述两种解释,对福山来说,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如果采用第一种解释,即否认追求精神承认是人的最本质特征,那么也就从根本上违背了他的理论立场。这是福山不能接受的。反之,如果采用第二种解释,即用偶然性来说明人类历史的开端,那么这也有违福山关于“大写历史”的初衷,因而对他来说,这也是不能接受的。其实这一逻辑矛盾,是福山抽象人性史观自找的。在马克思看来,“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6],特别是与物质利益有关,而与所谓先天人性无关。在奴隶社会中,主奴关系的核心并不是所谓追求精神承认的斗争,而是争夺根本利益的阶级斗争。由于涉及根本利益,所以这一斗争也就必然表现为激烈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