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战争中的人道主义立场,发挥“道义”在战争中的特殊作用
2026年03月29日
(三)坚持战争中的人道主义立场,发挥“道义”在战争中的特殊作用
现今国际社会,人道主义被视为战争所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以国际法的形式被固定下来,敦促交战双方加以落实。这里的人道主义是道德规范与法律条文的结合,有时又称“人道法”。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以推翻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和维护和平以及反对一切形式的霸权主义为宗旨,始终奉行革命人道主义精神。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还先后被批准和加入了《1949年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禁止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及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公约》《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或滥杀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等国际人道主义法,自觉履行国际义务,遵守国际通行的道德法则,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总之,我们要坚持战争中的人道主义立场,发挥“人道”在战争中的特殊作用。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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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77页。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567页。
[3]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76年,第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