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论渊源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当代人类生存和发展现实需求的产物,作为一种理念和解决现实问题之道,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其理论渊源。
首先,源于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提出,人类历史上有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和劳动者本身创造出来的共同体。在论述亚细亚所有制形式时,马克思指出:“在这种土地所有制的第一种形式中,第一个前提首先是自然形成的共同体。”[6]
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不是劳动的产物,而是家庭或部落的群体——天然的共同体,它是人类起源时代的共居共生形成的群体,其成员个体离不开群体,只有作为共同体的成员才能生存。在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之后,由于工具的发明的推动,历史上出现了劳动者本身创造出来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是就手工业劳动的行会同业公会制度来说的。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共同体思想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是对几代中国共产党人思想的继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成果。“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维护人类利益的世界视野、协调社会发展的内在冲突、关注现代个人的生存境遇等角度,与‘自由人的联合体’具有理论契合,是马克思主义时代性的较好尝试”[7]。(https://www.daowen.com)
其次,源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国古代历史上有和同之辩,传统文化一向强调和而不同,以和为贵,求同存异,在交往中有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原则,追求“天下大同”的美好理想。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深植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土壤之中,主张世界各国各民族跨越自我中心主义和狭隘的民族主义、功利主义,共命运,平等相待,相互尊重,共同应对面临的共同危机。这与中国以“和”为核心的优秀传统文化精神一脉相承,既以传统文化理念为底蕴,又是在新时代对这种文化理念、社会理想的超越和创新发展。
最后,源于国际交往的普遍性理念。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全球化把世界各国、各民族空前紧密地联系起来,国际交往日益密切和普遍化。尽管不同民族和国家利益、文化传统、价值观有差异和冲突,但是都有生存、完善、发展和对未来的美好追求。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各种共同体形态历史发展的结果,源于人自身的内在能动性、源于人只能存在于共生关系之中[8],也是人类交往中形成的普遍性理念,同时还是对中西方自古以来追求世界大同和永久和平的思想在21世纪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