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治理观的重构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在实践上提出了一种新的生态治理观。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生态治理应该坚持整体性和系统性原则,科学地展开对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修复,对生态资源的利用和管理。一方面,要考虑到生态系统自身是一个整体,各种自然资源和要素之间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另一方面,要认识到人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也是一个整体,对生态系统的治理离不开对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治理,或者更主要的是对人类实践活动进行系统性、规范性的管理。从根本上来说,自然资源的枯竭、生态环境的破坏都是由于人类不加限制的肆意掠夺、开采和利用造成的,对自然生态的修复应该将关注的重点放在对现代工业、农业体系的改造升级和创新发展上,放在构建绿色、节约、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上,让大自然真正回归到它的“自然本位”。(https://www.daowen.com)
其次,生态治理应该正确处理好“有为”和“无为”的关系。生态治理要求我们必须保护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对自然抱着敬畏的态度。这种保护当然不是消极的、被动的、无所作为的保护,也不是让人类回归原始生活,而是要更加积极地、主动地、有所作为地尊重自然、认识自然、保护自然,要在理解自然规律、尊重自然规律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利用自然。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都要遵循自然规律,“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17]。“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18]
最后,生态治理的重点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在历史唯物主义者看来,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不是孤立地进行的,而是以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为中介的。要改变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必须首先从改变社会制度入手,改革旧有生产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制度。从本质上来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反自然的”,因此“需要对我们的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对我们的现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19]。要建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必须建设一种“非资本主义”并且超越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那只有社会主义或者共产主义的生产方式。我们必须认识到生态环境具有高度的公共属性,必须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在操作上要遵循破坏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偿的三大原则,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利益激励,节制资本的逐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