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探究性教学

三、探究性教学

探究性教学可以从多层面进行理解。为了更好地理解什么是探究性教学,我们可以从一些关系中进行认识。

(一)探究学习与探究性教学

探究学习是学习者围绕一定的问题、文本或材料,自主寻求答案、意义、理解或信息的一种学习方式。探究学习强调学习者自身对信息的选择和摄取以及学习者对信息的主动建构。通过探究学习所获得的知识或意义,对学生来说将会非常深刻,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机,也有助于学生科学精神、科学素养的培养和提高,但它对教师和学生的要求都比较高。[13]

探究性教学与探究学习存在不同,其主要区别在于教学与学习的内涵不同。探究学习,更多地体现为一种学习方式,是从学生角度提出的;探究性教学则更多地从教师的角度出发,在学生探究的过程中,教师给予适当的指导。实际上,探究性教学与探究学习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学生的探究学习,教师再怎么进行探究性教学,也只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并不会产生实质性的效果。

探究性教学有自己的特点。一方面,它对教师提出了要求,强调教师教学的探究性,教师在教学中要运用科学探究的方法,将科学发展的理论前沿与学术动态融入教学中,让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掌握学习和科学研究的方法,形成探究意识和科学观念;另一方面,它也对学生提出了要求,强调学生学习的探究性,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以类似科学探究的方法主动学习,获得知识、运用知识,提出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以培养自己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二)发现学习与探究性教学

教学论研究专家钟启泉教授对什么是发现学习有过一个很有见地的阐释,在他看来,“发现学习就是以培养探究性思维的方法为目标,以基本教材为内容,使学生通过再发现的步骤来进行的学习”[14]。这其中就特别强调了探究性思维方法的培养。

在美国,发现学习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著名认知心理学家和教育家布鲁纳。布鲁纳认为,教育工作者的任务是:把知识转换成一种适应正在发展着的形势,以表征系统的发展顺序作为教学设计的模式,让学生进行发现学习。所谓发现,当然不仅限于发现人类尚未知晓的事物的行动,还包括用自己的头脑亲自获得知识的一切形式。发现学习的基本特点是:

(1)由学生通过独立发现、自己思考而不是通过接受的方式获得经验;

(2)强调学习过程,而不是最后得出的结论;

(3)强调学生的直觉思维;

(4)强调学生学习的内部动机,强调从学习探索活动本身得到快乐、满足,而不是外部奖惩;

(5)强调信息的组织、提取而不是存储。

探究学习与发现学习具有联系,但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二者倚重的角度不同。

发现学习强调科学概念和原理的再发现,要求掌握学科的基本结构,能够独立解决问题;探究学习重视科学研究的过程与方法。

其二,二者的活动过程存在差异。

发现学习的一般过程是:形成问题、建立假设、收集资料、得出结论;探究学习的一般过程是:提出问题、建立假设、收集证据、形成解释、评价和检验结果、得出结论。发现学习更偏向学生思维的训练,而探究学习更注重学生分析、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近些年来,探究性教学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对于探究性教学的定位,主要基于两种视角:一种是把探究性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方法研究,另一种是把探究性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模式研究。大体上,一般认为探究性教学是指教师通过创造一种社会交往环境,让学生探索发现所学习的学科内容要素的一种认知策略。

探究性教学的基本特点,大体上包括五个方面:

(1)问题性;

(2)重视教师主导性和学生主体性;

(3)主体参与性;

(4)重视合作学习;

(5)重视评价等。

其中,问题教学是探究性教学的一个重要部分,它强调把“问题解决”作为教学的核心。前苏联教科院院士马赫穆托夫的课题组曾通过一系列研究,形成了一套教学理论,其中把问题解决作为学校数学教育的核心。马赫穆托夫将这个思维过程分为五个阶段:①问题情境的产生和问题的提出;②已知解决方式的使用(这是“封闭式”解决问题的阶段);③新行动原则及解决方法的寻找(这是“开放式”解决问题的阶段);④实施找到的原则和方法;⑤检验解决方案。

在探究性教学中,重视学生主动地参与教学活动,强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教师不再是学生的控制者,而是促进者;教师不再是教学活动的权威,而是学生的引导者;教师不再是单纯的教学者,而是具有教学者、研究者和学习者多重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