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

六、建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

根据中央“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的要求,在编制、实施滇西边境山区精准扶贫规划的过程中,应该大力实施滇西边境山区兴边富民行动,加快滇西边境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强和创新滇西边境山区社会管理,保障滇西边境山区繁荣发展与和谐稳定。同时,创建滇西边境山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发扬滇西边境山区各民族和睦相处的优良传统,巩固发展各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到2020年,为把云南建设成我国“十大示范区、三大跨越”奠定基础。“十大示范区”是指民族经济发展示范区、民生改善保障示范区、民族文化繁荣示范区、民族教育振兴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民族干部培养示范区、民族法制建设示范区、民族理论研究示范区、民族工作创新示范区十是民族关系和谐示范区;“三大跨越”是指边疆繁荣开放实现新跨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实现新跨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