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文化“破”与“立”相结合扶贫
2025年09月26日
六、贫困文化“破”与“立”相结合扶贫
面对滇西边境山区有不同学术争议的“贫困文化”,在山区实施精准文化扶贫过程中,我们应该实事求是、一分为二地审视“贫困文化”,采取“有所鉴别、有所保留”的措施,抛弃或改造那些不利于滇西边境山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贫困文化成分,而那些有利于山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贫困文化元素,必须大力倡导和弘扬,做到“有破有立,破立结合”,不宜走“先全部推倒,再部分重建”的曲折之路。
一方面,对于滇西边境山区那些消极无为、听天由命、得过且过、小农本位、重农轻商、懒散怠惰、好逸恶劳、不求更好、只求温饱、崇拜鬼神“贫困文化”,其价值观念和心理机制,扼杀了贫困群体锐意革新、积极改变贫穷的行动欲望、潜能、勇气和能力,对贫困群体产生了“自我设限”消极作用,导致滇西边境山区的贫困人口形成从自卑到自贱、自足,乃至抱残守缺、消极认命的心理习性。我们在实施文化扶贫过程中应该抛弃这些消极文化,用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引导,破除消极文化对贫困群体的消极影响。另一方面,面对当今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引发的新问题和现实社会中泛滥的“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我们必须重新审视贫困、反思、弘扬滇西边境山区贫困文化中那些蕴含了纯真的人类本性的元素。比如,贫困群体对传统文化的虔诚和对纯粹精神境界执着追求的民俗信仰,有利于人们正确看待现实中“利与义”。又如,滇西边境山区贫困文化中积淀的乐天向上、和谐忍让的优良传统,追求“正义”“纯粹”的渴望,淳朴自然、遵循传统伦理道德、重义轻利的人际交往规则,对建立滇西边境地区和谐的人际关系,促进人们和谐共处和边境民族团结有重要作用。再比如,那些敬“山神”“树神”“水神”“猎神”,不乱砍乱伐树木、不肆意污染河流、不随便猎取幼兽的生态价值观念,有利于保护滇西边境贫困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