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党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二、县级党委、政府精准扶贫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滇西边境山区地级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和《云南省州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滇西边境山区扶贫攻坚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对山区贫困县党委政府精准扶贫获得进行考核,并设置滇西边境山区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干部精准扶贫考核指标体系。如表6-2所示。

表6-2 滇西边境山区贫困县党委、政府精准扶贫考核指标体系释义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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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办法》整理而得,2015年7月20日。

部分指标解释

1.贫困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率(%),是考核年度滇西边境山区贫困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增长率。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贫困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上一年度贫困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00%

2.贫困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是考核年度滇西边境山区贫困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增长率。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贫困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上年度贫困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100%

3.行政村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总产值增幅(%),指滇西边境山区贫困县考核年度行政村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总产值与上一年度相比的变化幅度。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贫困县行政村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总产值/考核度贫困县行政村所有农业产业总产值)×100%-(上年度贫困县行政村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总产值/上年度贫困县行政村所有农业产业总产值)×100%

4.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行政村比例和特色优势产业带动贫困农户发展比例(%)

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行政村比例,是指滇西边境山区贫困县中,考核年度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行政村数与考核年度所有行政村数的比例。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贫困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的行政村数/考核年度贫困县所有贫困行政村数)×100%

特色优势产业带动贫困农户发展比例(%),是指滇西边境山区贫困县中,考核年度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贫困农户发展的户数与考核年度所有贫困户数的比例,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贫困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贫困户发展的户数/考核年度贫困县所有贫困户数)×100%

5.行政村中饮水安全保障率(%),饮水安全保障,限于资料,饮水安全保障没有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安全饮用水的3个标准定义,而是指在取得饮用水不困难的情况下,能够获得饮用无污染的自来水、深井水和浅井水的安全保障。

行政村中饮水安全保障率(%),是指考核年度滇西边境山区本贫困县中,能够获得饮水安全保障的行政村数与考核年度贫困县所有贫困行政村数的比例。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贫困县获得饮水安全保障的行政村数/考核年度贫困县所有贫困行政村数)×100%

6.无房户或危房户比例(%),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一般由政府有关部门鉴定。

无房户或危房户比例(%),是指考核年度滇西边境山区贫困县无房户或危房户数与本贫困县所有贫困户总数的比率,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贫困县无房户或危房户数/考核年度贫困县所有贫困户总数)×100%

7.通达客运班车(公交)行政村的比例(%),是指考核年度滇西边境山区本贫困县中,新增通达客运班车行政村(距离客运班车运行起点、终点或中途靠站点在两公里以内的)占本贫困县全部行政村的比例。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贫困县通达客运班车行政村村数/考核年度贫困县所有行政村数)×100%

8.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即在校生巩固率,是指考核年度滇西边境山区本贫困县中,所有九年年级期末毕业人数与期初一年级入学人数的比例。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滇西边境山区本贫困县期末九年级毕业人数/期初一年级入学人数(含正常流动生)]×100%

9.建档立卡贫困村新成长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比例(%),是指考核年度本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村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各种职业技术培训总数与本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村新成长劳动力总数的比率。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村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各种职业技术培训总数/考核年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村新成长劳动力总数)×100%

10.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准确率(%),是指考核年度滇西边境山区本贫困县中,获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与考核年度贫困县所有农村居民人数的比例。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贫困县获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考核年度贫困县所有农村居民人数)×100%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是指考核年度滇西边境山区本贫困县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与考核年度贫困县所有农村居民人数的比例。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贫困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考核年度贫困县所有农村居民人数)×100%

12.县域扶贫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比例(%),指考核年度滇西边境山区贫困县获得扶贫项目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数占本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总数的比率。计算公式:

(考核年度贫困县获得扶贫项目扶贫的建档立卡户数/考核年度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