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驻村帮扶干部的扶贫“滴灌管道”作用

四、发挥驻村帮扶干部的扶贫“滴灌管道”作用

要想实现滇西边境山区“真扶贫”“扶真贫”,就必须充分发挥该山区驻村帮扶干部的“管道”作用。滇西边境山区干部驻村扶贫工作制度,是落实精帮扶的重要保证,也是确保山区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山区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的保证。按照《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的要求,驻村帮扶干部应该清楚驻村扶贫工作队以下主要职责:

一要宣传国家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的重大方针政策,帮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扶贫措施。二要认真落实“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配合贫困村“两委”完成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做好山区贫困对象“进入”“退出”动态管理工作。三要逐村逐户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帮助滇西边境山区贫困村级制定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扶贫实施计划,找准贫困村发展经济思路、制定脱贫致富的具体措施、增加贫困对象收入。四要引导贫困村立足于本村的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协调解决贫贫困户住房、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参与编制贫困村的扶贫项目计划、组织实施扶贫项目,检查、督促扶贫项目实施,监督贫困村“两委”管好用好各类扶贫资金。五要开展对贫困家庭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等工作,提升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拓宽山区贫困对象增收渠道。六要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按照“强组织、兴产业、富百姓、重实效”的思路,推进扶贫开发与推进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协调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农民权益。监督村务公开、账务公开,促进基层干部依法办事。

同时,我们必须加强管理滇西边境精准连片特困地区驻村干部,促使这些驻村干部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一方面,建立滇西边境精准连片特困地区精准扶贫“挂包帮”长效机制,开展“转走访”工作。滇西边境精准连片特困地区必须确保每个贫困乡镇有一支驻村扶贫工作队、每个贫困村有一个扶贫工作组、每户贫困户都有扶贫责任人。同时,选派优秀的党员干部到滇西边境精准连片特困地区贫困村任第一书记,加强该山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明白人”“带头人”队伍建设,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9]。安排滇西边境精准连片特困地区每个贫困村都有一支“永不撤走的工作队”,为山区每个贫困村组建一支常年不间断的扶贫工作队,驻村工作队要根据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需求,制定帮扶目标、任务、措施,做到“精准规划到村、精准帮扶到户”,开展“万名干部轮流驻村扶贫活动”。并及时对驻村工作队进行调整补充,确保山区所有贫困村、贫困户都有精准帮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精准帮扶,不脱贫不脱钩。

另一方面,严格执行云南省颁布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针对当前滇西边境精准连片特困区有的驻村帮扶干部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驻村干部“只转转、不用心”“只谈谈,不落实”的问题,必须加强对山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道”作用,更好地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按照云南省颁布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规定,扶贫工作队员因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脱贫攻坚任务的;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干部群众意见大的;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季度综合排名全县末5位的;每季度在岗工作时间(含因公出差)少于50天的;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派出单位及当地乡党委、政府、村委会认为不适宜继续担任,以及因工作调动、自动离职或辞职辞退、因健康原因不能健康履职等其他原因的,将被召回,并根据不同情形,对召回的驻村工作队员采取正常调整、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免职撤换等处理措施。被召回的“不合格”的扶贫干部,经过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或勉励谈话等“回炉改造”后,还可以继续担任驻村扶贫工作;再次因履职不力被召回的,将会被免职撤换。原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2016年8月在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明确要求,绝不允许驻村扶贫队员“滥竽充数”,绝不允许“挂名式”帮扶,绝不允许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在急难险重的脱贫攻坚任务中“后退”,不称职者一律召回且不得评优、不得提拔。